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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工作程序

时间:2025-11-20    作者:人事处

辞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教职工提前30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须提交档案接收单位(人才市场等)的调档函

2.所在单位研究。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研究、分管(联系)校领导初审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辅导员须经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同意)。

4.学校审批。辞职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其中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经校长办公会审批。

5.手续办理。审批通过后,申请辞职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资产交接、财务清账、房产退还、户口档案转出等离校手续,学校开具离职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社保卡年审已办理社保卡、从湖北省社保中心领取退休待遇的教职工每年需进行资格认证(即社保卡年审)工作,首次认证在退休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后期认证每年一次,须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月内完成。

2.公积金提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中心现场办理,地址位于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具体政策可参阅《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详见网址:https://gjj.wuhan.gov.cn/bsfw/ywzl/zcyw_95270/tqzc/202412/t20241219_2504707.html

 

 

责编:博达李潇乐   审核:   上传:   发布时间: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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