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制定并推进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4.协同其他部门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5.负责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制定教师职业发展政策文件和专业培训计划;
6.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海内外进修访学、学历学位提升、专题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认证等相关工作;
7.负责校际合作相关师资工作,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师资相关培训项目、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等工作;
8.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地点:行政楼426
工作电话:027-67840819
1.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及实施;
2.负责人才引进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人员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开招聘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和上报审批工作;
5.负责人员调配工作,包括人员入职、离职、退休、返聘、延聘和校内调动,以及政策性人员安置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聘任合同管理和考核工作;
7.负责博士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外聘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9.负责人事信息管理统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杨杰 科长
工作地点:行政楼430
工作电话:027-67842183
1.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工程建设等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开展相关系列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海外优秀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育等特殊评审和校外委托评审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开展动态调整聘用入岗、聘期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4.负责人才工程培养和管理工作,开展校内人才工程建设以及省部级各类人才工程遴选、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专家推荐,受理外单位委托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高层次人才信息统计等工作;
6.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高超 科长
工作地点:行政楼426
工作电话:027-67840819
1.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薪酬社保政策,制定学校薪酬福利、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
3.负责学校教职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相关业务办理;
4.负责学校非在编用工制度的制定和用工管理;
7.负责本科室有关资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装订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岗位信息资料档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严伟光 科长
覃运芬
董 明
工作地点:行政楼432
工作电话:027-67843143
1.负责会议、活动的安排和部门文书工作;
2.负责对外交流协调和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3.负责出具人事证明,办理请(销)假工作;
4.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和经费使用;
5.负责部门印章管理与使用;
6.负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定期报备等工作;
7.负责人员名册编制和有关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8.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包括部门网站、人事系统和信息报送等;
9.负责处内考勤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人事档案的核查、管理和转递工作;
11.负责拥军优属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黄兰芝(档案室)
工作地点:行政楼430
工作电话:027-6784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