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理
退休时间确认
1.时间节点:法定退休前 1-3 个月,人事处下发《退休时间确认通知书》;
2.教职工操作:确认个人退休时间,完成时间确认环节。
退休手续办理(可并行或依次完成)
1.工作交接:配合所在单位,妥善处理教学、科研、管理、研究生培养等工作的交接事宜;
2.资产交接:登录 “资产综合管理” 系统填报资产转接信息,退还公共用房,完成国有资产清查与交接;
3.财务清账:登录 “财务办公平台”,检查并完成个人财务清账;
4.领取退休慰问品:前往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 430 办公室)领取,可由所在单位代领;
5.办理退休证:携带本人近期 1 寸免冠证件照 2 张,前往离退休工作处服务科(东区教职工活动中心 5 楼 505 办公室)办理。
后续事项
1.退休待遇享受
2.起始时间:从学校批准退休的次月开始;
3.待遇构成及发放:统筹内待遇(养老金)通过社保卡(中国银行卡)发放,统筹外待遇(学校各类补差福利)通过原工资卡(存折)发放;
4.发放时间:一般每月 15 日左右,节假日相应提前。
5.社保卡年审
适用人群:已办理社保卡、从湖北省社保中心领取退休待遇的教职工;
认证要求:首次认证需在退休当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后续每年认证 1 次,且须在上次认证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
6.公积金提取
办理地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中心(武昌区小洪山东区 34 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 B 座 1-2 层);
政策查询:具体提取政策可查阅《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s://gjj.wuhan.gov.cn/bsfw/ywzl/zcyw_95270/tqzc/202412/t20241219_2504707.html;
操作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