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手续办理(可并行或依次完成)
1.工作交接:配合所在单位,妥善处理教学、科研、管理、研究生培养等工作的交接事宜;
2.资产交接:登录 “资产综合管理” 系统填报资产转接信息,退还公共用房,完成国有资产清查与交接;
3.财务清账:登录 “财务办公平台”,检查并完成个人财务清账;
4.领取退休慰问品:前往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 430 办公室)领取,可由所在单位代领;
5.办理退休证:携带本人近期 1 寸免冠证件照 2 张,前往离退休工作处服务科(东区教职工活动中心 5 楼 505 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