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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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事项

时间:2025-11-20    作者:人事处

后续事项

1.退休待遇享受

2.起始时间:从学校批准退休的次月开始;

3.待遇构成及发放:统筹内待遇(养老金)通过社保卡(中国银行卡)发放,统筹外待遇(学校各类补差福利)通过原工资卡(存折)发放;

4.发放时间:一般每月 15 日左右,节假日相应提前。

5.社保卡年审

适用人群:已办理社保卡、从湖北省社保中心领取退休待遇的教职工;

认证要求:首次认证需在退休当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后续每年认证 1 次,且须在上次认证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


6.公积金提取

办理地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中心(武昌区小洪山东区 34 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 B 座 1-2 层);

 

政策查询:具体提取政策可查阅《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s://gjj.wuhan.gov.cn/bsfw/ywzl/zcyw_95270/tqzc/202412/t20241219_2504707.html

操作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责编:博达李潇乐   审核:   上传:   发布时间: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