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

SCHOOL OF ECONOMICS

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学院“融创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4-19

2022届毕业生

为了支持大学生成长成才,奖励经济学院在就业创业方面表现优秀且认可融创企业文化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融创之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融创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2届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及奖励标准

评选经济学院在就业创业方面表现优秀且认可融创企业文化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20名。奖学金的标准为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同学;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五)自强自立,积极进取,生活俭朴,学习认真刻苦,评定学年无挂科课程,学业成绩比上一年进步明显;

(六)在就业创业中积极上进,表现优秀;

(七)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活动;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同学优先,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等奖学金的同学不予奖励。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4月18日-4月22日)

学生本人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二)年级推荐(4月22-4月25日)

年级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年级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选、推荐。

(三)评审工作组审定(4月26日-4月30日)

学院将会同融创服务集团组成评审工作组审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四)奖励与表彰(5月10日前)

发放奖学金证书和发放一次性奖金(由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奖金汇入学生账户)。

联系人:张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4771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4月18日


(作者 :

编辑 : 徐 莹

审核 : 柯尊韬

上传:徐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