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

SCHOOL OF ECONOMICS

经济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21-11-19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有关政策的调整精神,要求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好2018级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毕业论文答辩最迟安排在20225月中旬,毕业论文成绩须在5月31号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便于教务处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有关信息,特制定经济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柯尊韬  波

成员:刘君强毛中明 芳、孟庆雷

王媛媛  弘、鲁  睿、谈玉婷、  谌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及毕业论文答辩小组:

组长:柯尊韬  波

成员:毛中明刘君强、 芳、孟庆雷、胡卫东

娟、王小君、鲍金红、陈全功、王丽娟

二、时间安排

20211124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的命题工作,直接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提交论文选题特别强调所有选题均需要与学生专业高度相关、且不能是近两年内已经写过的题目,论文选题的范围不要过大,尽量限定区域

20211125——30经济学院组织专家依照《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指标》进行指导老师命题审核工作

2021年12月1日——5日经济学院2021年6月完成导师制互选基础上,对于审核不通过的选题作进一步协调。

2021126——17日期间择期召开经济学院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动员大会,宣布并讲解毕业实习的目标、要求及纪律规定,以及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学生论文一人一题,题目必须符合专业要求),开始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20211218——1226日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后,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一次签名确认

202112月27——2022331日为毕业实习时间。实习期间(331日前)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报告实习及论文进展情况。

20224月1——4月20日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及论文写作情况在此期间应完成实习报告(3000字左右),并于4月20日前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一式两份),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二次签名确认

20224月21——513日,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二稿、三稿的写作。学生毕业论文的三稿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之后,于5月13日前按统一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定稿后的电子文档,一并交指导教师。【论文写作及装订规范按学校教务处统一要求。可到民大教务处主页(http://jw.scuec.edu.cn/)上查询。】学生在论文指导教师处第三次签名确认,并由论文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022年5月初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25月14——5月22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20225月23——5月31日为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和形式审查时间,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在此周内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修改。指导教师应于5月31日下班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评定表和毕业论文交经济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进行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和毕业审核。

经济学院

20211119


(作者 :

编辑 : 徐莹

审核 : 柯尊韬

上传:徐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