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

SCHOOL OF ECONOMICS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1-09-11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订经济学院推荐2022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柯尊韬    

副组长:毛中明  刘君强          孟庆雷  

 员:陈全功  王丽娟  鲍金红  王小君  胡卫东

         张    王媛媛          谈玉婷    


二、推荐程序

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情况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测评、奖励加分报相关部门审查,并确定出综合成绩。学院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推免生名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来确定。推免生名额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数按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2)。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见附件3)。

七、其他

(一)学校教务系统启用“推免管理”子系统,学生可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学院对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在线上和线下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实名向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

联系人:谈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744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解释权归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经济学院

2021年9月11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作者 :

编辑 : 徐莹

审核 :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