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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6-10-21

   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29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郭  聪  

副组长:马  楠  安树庭 毛中明 熊  芳

成  员:覃靖然  张  弘  鲁  睿

二、转专业考核专家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楠  

成 员: 李彦军  刘继兵  张  娟  甘天琦

         覃靖然  张  弘  鲁  睿

三、基本要求

1.允许经济学院2025级、2026级各专业学生转出;经济学院2026级经济学类专业、数字经济专业接受2026级所有专业学生转入。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跨学院学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经济学院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不接受转专业调剂。

3.经济学院2026级“国际数智商务卓越人才实验班”,该班级同学不再参加本次转专业。

4.所有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的跨学院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英语、数学)考试和经济学院组织的复试专业课(政治经济学)考试;学院内部转专业学生只需参加经济学院组织的复试专业课(政治经济学)考试。

5.经济学院不单独安排面试环节。

6.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转入资格。

7.其他限制条件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填报志愿前请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

四、转入和转出

1.跨学院复试。初试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按照报考学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人数的120%确定跨学院复试名单。

2.跨学院考生转入。总成绩=英语成绩*70%+数学成绩*70%+专业课成绩*60%。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招生计划人数,详见表1。

复试人数达到专业(大类)招生计划人数120%的,按照招生计划人数足额录取;复试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120%的,按复试人数的75%(向上取整)录取。

表1 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数字经济

11

经济学类

33


3.跨学院转出。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且达到所转入学院的成绩要求。

4.学院内转专业学生:总成绩=专业课成绩*100%,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招生计划人数,详见表2。

复试人数超过专业(大类)招生计划人数,按照招生计划人数足额录取;复试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原则上全部录取。

表2 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数字经济

6

经济学类

17

五、工作日程安排

1.转专业学生于以下规定时间在本人教务系统中报名:

2026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5:00 。2025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6:00至11月2日12:00 。

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

报名后,于11月2日9:00至16:00,学生将申请表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学生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

2.11月25日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跨学院报名考生参加转专业初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本科生院安排后,在个人教务系统中自行查询)。

3.经济学院拟于11月 26 日前组织复试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11月30日前,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实名向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等相关文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意见,报本科生院审定后同意后,做出相应处理。

5.12月1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本科生院

6.后续工作按学校通知统一安排。

六、其他说明

1.经济学院仅安排一次复试专业课考试,请及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经济学院专业课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请转专业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本科生院网站《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通知:

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03/4171.htm

3.本实施细则和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实施方案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实名向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由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当事人。联系人:覃老师,电话:027-67842744

5.如有疑问,请咨询经济学院教学秘书,电话:027-67842744,地点:15号教学楼10楼1029办公室。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10月20日

作者: 覃靖然编辑 : 审核 : 郭聪、马楠上传:屈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