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会议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师生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教职工和学生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的基本条件,教职工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问题的规定》(民大发〔2008〕62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师资培训的暂行规定(试行)》(民大发〔2009〕54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民大发〔2014〕67号)及《中南民族大学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办法》(民大发〔2017〕7号)中的规定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请申请人于近期登陆国家留学网(网址为http://www.csc.edu.cn)阅读《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二)请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请人在2018年1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人在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其他项目(不包含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请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项目要求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三)请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请人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17:00之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两份纸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档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人于2018年4月2日下午17:00之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两份纸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档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其他项目(不包含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请按项目要求时间将所有申请材料(两份纸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档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项目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7532143
地址:南区20号楼209办公室
中南民族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https://www.scuec.edu.cn/picture/article/31/9a/bb/c1eef3d44b73b1eff88a29f56c86/0807784f-bc3d-4487-9c0f-70286cbd6503.doc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https://www.scuec.edu.cn/picture/article/31/9a/bb/c1eef3d44b73b1eff88a29f56c86/207c5ed5-203b-4d0d-9064-e9588b78103e.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