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
学〔2023〕10 号)和《关于做好推荐 2025 届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
求,特制订经济学院推荐 2025 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波 戴迎峰
副组长:马 楠 刘君强 毛中明 熊 芳
成 员:刘继兵 马 宏 张 娟 罗 胜 姜慧兰 张
竹云 赵 驰
二、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
依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
〔2023〕1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1)。
三、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数按各专业人数比
例进行分配。
专业 专业人数 推免指标 候补人数
经济学 113 4 1
金融学 149 5 1
金融工程 91 3 0
保险学 61 2 0
国际经济与贸易 78 3 1
经济统计学 72 2 1
合计 564 19 4
注:学院总人数 564 人,学院共 19 个指标,候补 4 个。
如有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分专业按候补顺序递补;对于没有候
补名额的专业,则按照经济统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
济与贸易专业候补人选依次顺序递补。 四、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
合测评、奖励加分审查等,并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照综
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 1.2 倍确
定初选名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
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
奖励分成绩×8%+综合测评成绩×7%。(各项成绩一律
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
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
分绩点(GPA)×10。
2.奖励分成绩总分为 100 分,换算公式为:奖励
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
表彰、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
文、参军入伍、赴国际组织实习、发明专利等,学校按
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
15 分。具体依据《关于做好推荐 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所含附件 5“推
免 生 综 合 成 绩 计 算 方 法 及 奖 励 加 分 说 明 ” 执 行
(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31/3426.htm)。
3.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 100 分,包含:专业素质
(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
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
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环节,
同时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
组织实习情况。推免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经济学院前三学
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分的部分项来定。
年度综合测评成绩 =(德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附
加分-附加分中已获推免奖励分认定的分数)÷ 38 ×100。
其中,德育素质分上限为 25 分,体育素质分上限为 5
分(2023-2024 年体育素质分按学校最新文件要求),
(附加分-附加分中已获推免奖励分认定的分数)上限
为 8 分,加总分上限为 38 分。
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年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之和÷3。
五、审核鉴定
审核鉴定专家组共计 7 人,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各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组成。专家组对学生
奖励加分涉及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
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 月 10 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
线上及线下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
院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推免工作实
施细则(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备案。
(二)9 月 11 日中午 12 点-9 月 12 日中午 12 点,
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
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三)9 月 13 日-9 月 15 日,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
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并组织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9 月 10 日、各
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9 月 10 日。
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
信承诺书》(附件 3),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初审后汇
总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
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
在线上和线下公示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并于 9
月 14 日,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支持材料及奖
励加分项目材料等报教务处。
(四)9 月 15 日-9 月 17 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9 月 18 日中午 12 点前,学院将最终拟定的
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六)9 月 19 日-9 月 25 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
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
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
作互不交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
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
经发现,将严厉追究责任。
(三)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
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789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解释权归经济学院
推免工作小组。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 2:《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科技活动管理
办法(修订)》(https://www.scuec.edu.cn/cxcy/info/10
07/1637.htm)
附件 3:《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经济学院
2024 年 9 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