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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细则(修订)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3 编辑:龙泉卉

        一、学位资格审核

        1、职责划分:各学院负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核工作,各学院负责学位资格初审,审核结果报送至校学位办复审。

        2、审核的主要内容

(1)英语四六级成绩

“艺术类”硕士研究生CET-4考试成绩须达到352分以上(含352分)或CET-6考试成绩213分以上(含213分)。如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是在进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后取得的,其考试地点必须是在我校。

(2)发表文章情况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刊物,或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学报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1篇,或在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1篇次;在国际(内)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并做论文宣讲(被收入论文集)。发表在内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专科学校的学报(不含核心期刊)、非法出版物上的论文,或所发表的论文署名非第一作者(可以为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中南民族大学非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不予认可。SCI和EI刊源期刊的书面或网页用稿通知可记作发表论文数,但须提交导师和主管院领导签署的书面证明材料。

(3)专业竞赛情况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专业创新实践与竞赛活动,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美术(设计)作品以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入选厅局级以上展览展2次,或在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榜单赛事中获省级及以上奖2次;或以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为第一参赛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入选省级及以上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届展(年展)1次。

为便于毕业审核,满足上述“发表文章情况”和“专业竞赛情况”之一者,即视为达到学术研究和专业水平能力考核的基本要求。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资格审核时,需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所发表论文及获奖的信息(提供电子档)。

(4)实习实践能力情况

除学位论文外,美术学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举办包括学业中期专业研修实践展示和毕业设计创作综合实践能力展示在内的,不少于2次的不同内容的实践展示(具体要求参见“三、专业能力(毕业设计创作)展示的管理”要求)。

申请学位的全日制专业型艺术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到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进行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 个月。本领域专业(含设计学学术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其中,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由专业中期研修实践能力展示和毕业设计创作综合实践能力展示两个阶段构成;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由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学位论文答辩两个阶段构成。两部分共同作为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

        二、学位(毕业)论文的管理

        1、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题目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四学期以内确定,并由硕士生做选题及预研报告,广泛听取意见。论文选题应着重选择具有一定学术前沿性和理论先进性的课题。

        2、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一年左右时间从事学位论文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凡有剽窃抄袭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一律不予毕业。

        3、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

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学位论文应具有积极意义和价值,成果应体现创新性的内容和相应的学术水平;论文的格式、文法、引注、标点符号应规则严谨,具体要求符合我校关于学位论文的统一规定;论据可靠,立论方法正确,推理有逻辑性,文章结构严谨;论文篇幅一般不得少于 3 万字。

        4、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

应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过程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表达准确、数据可靠、结论合理。合乎毕业论文规范、标准及体例。美术(含美术与书法)领域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不含图例与图表);设计(含艺术设计)领域学位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2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5、学位论文写作过程管理。

研究生须在第五学期以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初稿。导师对所带研究生的论文质量负责,要落实论文过程的指导,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至少每月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写作情况。硕士研究毕业论文的第一稿须在每年的11月份完成,给导师审阅,并根据导师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阶段至少每月 2 次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修改情况及进展。

        6、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院在每年12月份至来年1月份间对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成立专家检查小组以预答辩的形式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专家检查组给出合格、不合格者结果,以及论文修改建议。中期检查预答辩合格者才可以进入下一段的提交论文查重和盲审过程,中期检查预答辩不合格者须根据专家建议进行论文修改,并在提交论文查重和盲审前再次提交专家组检查进行再次预答辩(两次预答辩间隔时间硕士论文不得少于 2 个月),专家组认定合格者方可进入提交论文查重和盲审过程,不合格者推迟半年至一年进行论文答辩。

        三、专业能力(毕业设计创作)展示的管理

        1、设计学学术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必须参与专业能力展示环节考核。专业展能力展示环节分为学业中期专业研修能力展示和毕业设计创作综合能力展示两次阶段性考核,以作品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2、学业中期专业研修实践能力展示

以学业中期专业研修、研习、研创能力展示为主体,包括:设计创作作品、实习实践设计成果、课业论文研习研修成果、创新创业竞赛成果等为展示内容,以作品展示、图版展陈、实物例证方式进行全面展示。其中,设计类专业(含设计学、艺术硕士设计领域各方向)须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以不少于 3个展示版面为数量或展示面积,并应配有相应实物展示。美术类专业(含艺术硕士美术与书法领域各方向)须提供尺寸最低不小于1000mm不少于3至5幅(件)作品和精选习作8(件);考虑到各专业领域具体要求与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数量或展示面积要求,可有由学科专业导师上报,经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酌情调整;

学位申请者需在第四学期(每年的4月前)举办学业中期专业研修研习成果展。学院将定期组织相关专家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学业中期研修成果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由专家考核组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价,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毕业设计创作论文开题;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须根据专家建议进行学业提升,研习提升期不少于2个月,方可再次提交专家组进行考核,专家组认定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开题申请过程;如若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将推迟半年至一年进行学业中期考核。

        3、毕业设计创作综合实践能力展示

以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展示为主。学位申请者在第五学期(每年的 10 月前)将毕业设计创作的作品思路或小稿给自己导师沟通审核,并依据导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或修改。在12月前确定自己的毕业设计创作内容及展示形式。在第六学期(每年3月前)完成自己的毕业创作或设计作品,并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举办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展。

(1)学术型硕士

设计学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应达到相应专业研究方向的专业要求,展出的作品在学术水平上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社会价值,同时各个研究方向的作品展示原则上还须满足一定的作品数量要求。

①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不少于 3 个版面,并应配有实物展示。

② 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不少于 3 个版面,并应配有实物展示。

③ 环境设计方向: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不少于 3 个版面,并应配有实物模型或动画漫游展示。

(2)专业型硕士

根据《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有关意见,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艺术硕士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应达到相应专业研究方向的专业要求,展出的作品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社会价值,同时各个研究方向的作品展示原则上还须满足一定的作品数量要求。

①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不少于 6 个版面,并应配有实物展示。

② 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不少于 6 个版面,并应配有实物展示。

③ 环境设计方向:以 1189mm×841mm 为一个基本展示版面(A0),不少于 6 个版面,并应配有实物模型或动画漫游展示。

④ 绘画(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专业方向的毕业生需提供尺寸最低不小于1000mm,作品3至6幅,如超过2000mm的巨幅作品(考虑具体实际情况),数量上可以酌情减少;精选习作 15 件。

⑤ 公共艺术专业方向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创作3至6幅(件),精选习作15(件)。

⑥ 动画方向的毕业生须独立完成一部动画作品,不少于 3 分钟(自编、自导,有相关完整方案)或完成非视频的平面类(漫画、绘本、游戏美术)动漫作品1件(套),精选习作15幅(件),或完成交互类作品1件(套),精选习作15幅(件)。上述作品数量是每位毕业生独立应完成的作品数量。若需多人合作,须提交合作人数的倍数作品量。

        4、研究生提交的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必须个人原创,严禁抄袭,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如有违反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四、附则

本要求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2023级及后续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2023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美院学位[2022] 号)同时废止。相关学位授予及毕业要求依据《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民大学位[2022] 3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民大学位[2017] 9号)规定执行。本细则由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