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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1-2022-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1 编辑:杨佳玲

        各专业: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和学院工作实际,安全稳妥地开展实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整体安排,本学期实践教学周从2022年6月20日开始,时长为两周。实践教学周开展的集中组织或学生自主参与的实习实践活动,可根据情况与暑期实践活动相衔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定位

       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树立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实践教学周的设置自我校2013版培养方案就作了明确规定,将实践教学周与暑期相连,是我校加强实践育人,引导学生深入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加强领导,认真动员,精心组织。

       (二)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

       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安排和设置暑期实践教学周。学院各专业要加强对专业质量国标、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开展实践教学,从四年整体安排出发,研究并全程设计实践教学。

       (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结合

       各专业可在暑期实践教学周安排校内与校外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方案内和方案外结合、实习实践和创新创业等结合的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校企合作、科研合作、教师课题、学术竞赛等资源,为学生提供合理、可行的实践岗位。

       (四)内容充实,及时更新

       一般地,各专业应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首先落实完成在教学计划内已经有具体实践课程;其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应用的适合实践教学周开展的实验实践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安排见习、专项实践、大型实验(实践)项目、专业技能训练等工作。

       (五)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1. 加强教育管理。各专业要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实际需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协商制订实习实践计划,发布指导说明,帮助学生了解实习任务、实习纪律、考核要求等。实习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方面的教育,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实习全过程。

       2. 加强安全管理。专业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防疫卫生有关规定。要落实安全责任,选好配强实习负责老师,确保实习教学平稳有序、安全可控。实习单位所在地必须为疫情低风险区域,集中实习安排在省内进行。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工作,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实时把控实习教学工作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为实习师生购买保险,开展对实习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和动员等工作,未经教育培训或动员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3.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利用“校友邦”平台进行实习实践课程的全过程管理;提高实习实践指导的及时性、针对性;采集学生实习评价与反馈数据,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水平。

       三、其他事项

        请专业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研讨确定实践教学周教学工作安排,并于6月10日将专业审核认可的《2021-2022-2学期暑期实践计划安排表》(附件下载)后交学院,后经汇总后由学院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本学期实践教学周结束后,请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专业暑期(实践周+暑假)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优秀案例(每专业不少于一例)。

        计划内课程提供一定数额的经费以供教学必需,根据今年学校实践教学经费拨付情况,我院各专业实习实践课程的经费额度分别为:专业参观 12元/生,专业调查 24元/生,建筑实践 12元/生,民族建筑考察 12元/生,专业实习(古建筑调查)24元/生;计划外课程所需经费由专业自筹或社会资助。

        附1:2021-2022-2学期暑期实践计划安排表(注:含美术学院计划内课程)

        附2: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cuec.edu.cn/jwc/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3&wbnewsid=2607






美术学院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