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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30 编辑:孙曲

美术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我院今年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证今年我院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推免生的遴选、奖励加分和成绩计算等均按照民大教学〔2016〕1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美术学院2021届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如下:

 长: 吴海广  刘子元

副组长: 彭阳陵  张雯君

成员:程超  潘俊  刘婧怡  方兆华     

秘书:孙曲  刘宁  樊书萌

基本条件:

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 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15%之内;

3. 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50%(355分以上)。

我院拟接收以下专业方向招生: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公共、动画

三、名额:全院共有7个名额,按1:1.2的录取比例向学校推荐8人(其中1人为候补),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专业划分指标,排名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根据参加推免的学生的条件动态调整专业录取人数。按专业划分指标,排名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根据参加推免的学生的条件动态调整专业录取人数。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审核计算学生学业成绩、奖励分和综合成绩。学生必须保证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

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3. 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打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

六、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23日,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

(二)9月24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所有系统中提交的申请,均必须填写提交附件中相应表格的电子和纸质档。学院收材料时间截止9月24日17:00,逾期不接受申请。

(三)9月25-27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

(四)9月25日,综合测评办法:

1、综合测评考察形式

综合测评考试以面试(自述+评委提问)为主要形式。有论文、专利、竞赛等加分项目的,必须带上加分项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综合测评考察主要内容

(一)自述(5分钟以内)

(1)个人介绍

(2)大学期间的学习体会;

(3)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参加过的学术活动;

(4)参加过的学生活动,担任过的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等。

(二)评委提问(5分钟以内)

(1)考察专业知识、学术观点等;

(2)考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等。

3、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

思想政治素质:20分;

创新创业水平:20分;

社会服务:15分;

现场汇报问答环节:45分。

申请了奖励加分项目的需要在PPT中有所体现,并交奖励加分项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综合测评时间:9月25日14:30

综合测评地点:美术学院12A-110会议室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于14:00到场抽签、拷贝PPT

综合测评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迟到都视为自动放弃推免。

(五)9月27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候补排名方式为学院排名,不分专业。),并于9月27日10:00-9月30日10:00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六)10月1日,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见附件6)的纸质及电子档,材料各项内容必须与学院公示结果、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七)10月2日-10月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八)10月8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七、其他

(一)根据国家民委《关于为澳门高校推荐2021/2022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我校推荐澳门高校奖学金硕士名额为1人,条件及程序见《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少数民族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澳门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具体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网站)。推荐内地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荐澳门高校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我校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下达推免生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且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因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四)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宜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美术学院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