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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4 编辑:田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 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今年我院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于推免生的遴选、奖励加分和成绩计算等均按照(民大教学〔202449 号)和本科生院发(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奖励分成绩要严格审定,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学业成绩,推免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要主动向学校报备申明。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邹反修 李世武

副组长:罗高峰 成彪

成员:程超 潘俊 夏晋

秘书:樊书萌 赵锐 叶扶荣 聂逸文 谈文娟 向明锐

三、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世武

 组员:程超 成彪 占跃海 廖璇 龙涛 王思琪

基本条件:

1. 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除通识选修课外,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 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3. 艺术类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355分以上),建筑学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426分以上)

五、推荐名额分配

全院本次共有18个推荐名额,按照11.2的录取比例,需向学校推荐22人,其中包含4名候补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推荐4人;环境设计专业推荐3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推荐2人;美术学专业推荐4人;动画专业推荐3人;建筑学专业推荐2人。

另外,全院4个候补名额(机会公平,全院统一排序),每个专业各推荐1名候补人选,进入院级候选池(共6人);4个最终候补名额,按候选人的综合成绩 / 成果全院统一排序,取前 4名。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审核计算学生学业成绩、奖励分和综合成绩。学生必须保证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学业成绩和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594日,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7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按照一定标准对获得表彰、参军入伍情况、赴国际组织学习、学科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6类奖励中每一类只取意向最高奖励分,论文、竞赛、专利与学生专业所属学科是否相关由各学院审定。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 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采用学生所在专业前3学年(其中建筑学专业采用前4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学工部。同一具体成果或经历原则上不得在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中重复计算。

七、特殊人才推荐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 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八、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4日,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线上及线下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949-9523点,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其他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申请,所有学生均必须填写提交附件中相应表格的电子和纸质档,纸质档材交至美术学院12A-114学院收纸质材料时间为9610:00-12:00,逾期不接受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推免生申请表(教务系统打印)或《中南民族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4日前)。

 (4)《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6。

 (1)-(3)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档文件夹统一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

(三)96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6)。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初审后汇总,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2027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附件3)后统一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

(四)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各学院在96日,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附件1)报本科生院,并附支持材料及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

 (五)9月7日,奖励加分答辩

由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对学生奖励加分涉及的竞赛获奖奖项、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同时要组织公开答辩,确保奖励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全程要录音录像,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签字存档。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在网站和线下公示。其中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论文,要求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和特殊学术专长认定范围。

  加分项答辩时间: 9月7日上午 8:30

  加分项答辩地点:美术学院12A-107会议室

  所有参加加分项答辩学生须持身份证于9月7日8:00到12A-107会议室签到,只对自己加分项进行陈述答辩,每人不超过3分钟,加分项目答辩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迟到都视为自动放弃推免。

(六)9 8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并于98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七)91017:00点前,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档、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档、以及同意推荐学生的成绩单(初修)PDF格式电子档,材料各项内容必须与学院公示结果、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八)911-917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九、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 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十、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097 办公地点:12A-114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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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中南民族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4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docx

附件【附件6 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