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 号)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今年我院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推免生的遴选、奖励加分和成绩计算等均按照(民大教学〔2024〕49 号)和本科生院发(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凡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要主动向学校报备申明。
二、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 邹反修
副组长:聂扬眉 成彪
成员:程超 潘俊 夏晋
秘书:樊书萌 叶扶荣 朱啸天 谈文娟 向明锐
三、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吴海广 夏晋 程超 成彪 邱红 雷宇 廖璇
四、基本条件:
1.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除通识选修课外,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 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3. 艺术类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355分以上),建筑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试卷总分的60%(426分以上)。
五、推荐名额分配
全院本次共有 13 个推荐名额,按照 1:1.2 的录取比例,需向学校推荐 16 人,其中包含 3 名候补人员。在名额分配过程中,充分考量了往年各专业的推荐人数指标,并结合一流专业建设的相关要求,最终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推荐 4 人;环境设计专业推荐 3 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推荐 1 人;美术学专业推荐 1 人;动画专业推荐 2 人;绘画专业推荐 1 人;建筑学专业推荐 1 人。
另外,全院 3 名候补人员将从一流专业中推免产生。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审核计算学生学业成绩、奖励分和综合成绩。学生必须保证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学业成绩和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8日,申报奖励加分项目的学生须签署《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7。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按照一定标准对获得表彰、参军入伍情况、赴国际组织学习、学科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等,6类奖励中每一类只取意向最高奖励分,论文、竞赛、专利与学生专业所属学科是否相关由各学院审定。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3.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按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计算。综合测评包含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思想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四个环节,同时考虑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环节权重系数为25%。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七、特殊人才推荐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 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八、推荐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8日,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线上及线下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9月9日8点-23点,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其他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申请,所有学生均必须填写提交附件中相应表格的电子和纸质档,纸质档材交至美术学院12A-114。学院收材料时间为9月9日14:30-17:00,逾期不接受申请。
(三)9月10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初审汇总后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
(四)9月10日,审查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
由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测,并就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项目组织答辩、核实、认定奖励加分。具体安排如下:
综合测评及加分项答辩时间: 9月10日晚上18:30
综合测评及加分项答辩地点:美术学院12A-107会议室
综合测评时,全程录音录像,申请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学生就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环节进行汇报,专家就以上内容进行提问。申请了奖励加分项目的需要在陈述后进行加分项答辩。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签字存档,并公示结果。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于9月10日18:00到12A-107会议室签到、拷贝PPT。综合测评及加分项目答辩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迟到都视为自动放弃推免。
(五)9月 10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特殊人才申请表、奖励加分汇总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核实更正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所填各项信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候补排名方式为学院排名,不分专业。),并于9月10日-9月12日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奖励加分成绩)。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六)9月12日17:00点前,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材料包括:同意推荐和同意候补学生的推免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同意推荐学生的推免生备案表(见附件6)的纸质及电子档,材料各项内容必须与学院公示结果、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七)9月13日-9月19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九、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 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十、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097 办公地点:12A-114
美术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