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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7 编辑:龙泉卉

        一、总则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经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研究决定(以下简称“本院”),成立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凡报考本院“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已录取的推免生除外),需参加统一复试。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材料

1. 审核材料提交时间

2. 2024年3月29日12:00前将资格审核材料发至复试工作专用邮箱znmzmyfushi2024@163.com

3. 审核材料提交明细

        考生须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4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复试之前,本院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本院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身份证复印件

政治思想鉴定表

(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

(要盖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 特别提示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参与本院复试考生,包括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少骨计划”“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

        (二)考生诚信教育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缴纳统一采取复试费收款码方式,仅支持支付宝扫码付款。请考生付款时务必填写备注,格式:报考学院加姓名,例:美术学院张三。(备注:复试费收款由校财务处相关部门统一管理,本院不另行收取,请考生复试笔试当天现场缴费,提交相关支付截图凭证。)

        (四)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三、复试时间、形式、分数线、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时间

笔试:2024年3月30日  

(1)设计学: 8:30-14:30

(2)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9:00-11:00

(3)美术与书法:8:30-14:30

(4)设计:8:30-14:30

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2024年3月31日上午8:30

        (二)复试的地点

复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的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四)复试分数线、内容及要求

1. 复试比例及分数线

(1)分数线确定的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

        学院采取差额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进行,不足一人以一人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经研究,报考我院设计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的学术型专业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全部纳入复试名单。报考我院设计、美术与书法的专业型专业,按照差额比例130%进入复试。各专业(领域)具体分数线如下:

学习形式

学科专业名称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拟录取计划(非专项)数

(已减去接收推免生人数)

拟复试一志愿考生人数

备注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全日制

137000 设计学

362

40

40

60

60

6

6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微调。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331

47

47

71

71

3

5

135600美术与书法

371

40

40

60

60

17

22

135700设计

366

40

40

60

60

20

26


(3)本院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2. 复试的内容及要求

        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笔试

①笔试着重考核考生专业思维、专业造型、专业技法、专业表达等多方面的技能水平,及其在相关学科专业创新思维、专业造型基础、专业技术应用表现等方面所具备的发展潜力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设计学及艺术硕士设计专业方向领域,采取快题设计表现方式进行考核;美术与书法专业方向领域,采取专业技法表现方式进行考核;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方向领域,采取专业理论笔试方式进行考核。

②笔试试题为专业性、综合性技法理论试题。笔试内容参考《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

③设计学及艺术硕士各专业领域方向考生,需要自带画板、纸张、制图工具、颜料、画笔等画具;具体要求参照《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2)综合测试

①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组成人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人数较少的多个相近专业可合并进行。

③综合测试题目为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面试内容参考《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测试,通过面试方式测试考生听力及口语能力。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4)加试

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学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的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核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长各2小时。

3.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各位笔试阅卷教师成绩之和÷阅卷教师人数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①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②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4. 复试其他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学院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生需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规则

1. 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其他要求

1. 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2. “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 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 被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

        六、本院复试工作小组全程参与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咨询电话:027-67843975  张老师

投诉与举报电话:027- 67841068  聂老师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本院负责解释。

2.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