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生户口登记的通知

     

2019年迎新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办理新生入户审批工作,请各学院(部)指派协管人员协助户口异动室,共同做好新生入户资料的复核、登记和收取工作。

1、在新生报到时,协管人员须收取该生的(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身份证标准照一份(电子档的,需以学号+姓名命名),三张一寸近照(背面注明姓名、 学号、 专业)。

2、在收取以上资料时,请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编号是否一致,确认原住址与生源地的省份是否一致。如果准确无误,并请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用铅笔标上专业、学号及身高,研究生还需要注明婚姻状况。

3、凡市内高等院校和本校学生考取我校的研究生,请将《常住户口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右上角标明专业、学号、婚姻状况及身高)上交研究生部。

4、请各学院于9月21号之前将新生各班级学生名册纸质档和电子档(名册里包含学生学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专业、生源地、户口是否迁入)以及整理后(见样板)的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按学号班级一并交保卫处户口异动室验收。

保卫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