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郭晖
成 员:张军好 宋荣 夏永波 佘纬 马涛 马加骏 金铭
(二)专家审核小组
张军好 夏永波 佘纬 马涛 张国东 王维峰 罗敬
二、 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名额为16人,候补4人。名额分配方式见下表。
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统计学 |
数据科学 与大数据技术 |
名额 |
4人 |
3人 |
5人 |
4人 |
三、推免生条件
推免生的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学业成绩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
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第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论文,要求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和特殊学术专长认定范围。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综合测评成绩×7%。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学业成绩的有效时间截至2026年9月4日前。
(二)奖励分成绩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公开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参军入伍、赴国际组织实习、发明专利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对各类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至2026年9月4日前。
(三)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素质、科研素质、社会责任与集体参与、身心素质、社会实践与劳动素养五个部分。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专业素质×40%+科研素质×20%+社会责任与集体参与×20%+身心素质×10%+社会实践与劳动素养×10%。同一具体成果或经历原则上不得在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中重复计算。(综合测评成绩的认定细则附后。)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4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9月4日—9月5日23点,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
申报奖励加分的学生须提交《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中南民族大学2027届推免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并附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并附支持材料及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可在本科生院网站下载。奖励分相关材料、综合测评相关材料接收时间为9月6日14:30-17:00,逾期不接受申请。
(三)9月8日前,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组织综合测评、认定奖励加分等。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奖励加分涉及的竞赛获奖奖项、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对奖励加分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认定,不评分,全程录音录像。答辩仅限于奖励加分所涉及的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9月8日—9月10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对推免结果(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其综合排名、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名单(含候补)及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
(五)9月11日—9月17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三)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按程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起申诉。
(四)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本细则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
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08/3028.htm
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03/4114.htm
综合测评成绩认定细则
(1)专业素质。主要考查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的能力,包括参加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专业实践及其他能够体现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活动。其中,按照学校奖励分计分办法已经计入奖励分成绩的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成果不再计入综合测评;因学校奖励分同一类别只计最高项而未计入奖励分成绩的其他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成果,均可纳入本项累计认定;同一项目或同一成果逐级参赛、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等级认定,不重复计算。学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官方获奖文件或名单、项目立项及结项材料、学校或学院正式活动记录等能够证明项目等级、本人身份及完成情况的材料。
(2)科研素质。主要考查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开展学术研究以及取得科研成果的情况,包括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取得专利及其他能够体现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其中,按照学校奖励分计分办法已经计入奖励分成绩的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不再计入综合测评;因学校奖励分同一类别只计最高项而未计入奖励分成绩的其他科研成果,均可纳入本项累计认定;同一研究成果以不同形式呈现或者同一成果多次认定的,原则上按最高项认定,不重复计算。学生须提供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项材料,论文正式发表、检索或录用材料,专利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署名、排序和成果归属的相关材料。
(3)社会责任与集体参与。主要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参与班级、学院和学校公共事务,服务同学和集体,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服务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包括担任学生工作职务并实际履职、参加集体建设和公共服务、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等情况。学生工作原则上以实际履职时间和履职情况为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职务层级高低作为评价依据;同一时期兼任多个性质相近的学生工作职务,原则上不重复认定。学生须提供学校或学院正式任职文件、聘书或任职名单,学校认可的志愿服务平台记录,学校、学院或有关组织形成的正式活动名单、服务记录及其他可核验材料。
(4)身心素质。主要考查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竞赛、文化艺术和校园文化活动,促进身心全面发展的情况,包括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体育、艺术、文化类竞赛、展演、社团及相关活动等。心理健康状况本身不作竞争性量化评分,不要求学生提供涉及个人隐私的心理咨询、诊疗等材料。同一文体活动逐级参赛或者同一成果获得多个层级奖项的,原则上按最高项认定。学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官方获奖文件或参赛名单,学校或学院正式活动记录、文体组织成员及活动记录等能够客观证明参与情况的材料。
(5)社会实践与劳动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参加社会实践、劳动实践以及其他服务社会、了解社会和提升实践能力活动的情况,包括参加学校或学院正式组织、立项或备案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公益实践、劳动实践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实习、课程实践等正常教学环节不纳入综合测评;学生自行参加且缺乏统一认定标准、无法客观核验的一般性商业实习、培训等原则上不予认定。参军入伍、赴国际组织实习等学校奖励分办法已单独规定奖励积分的项目,不再纳入本项重复评价。学生须提供学校或学院社会实践立项、备案或结项材料,实践单位出具并能够核验的正式证明,学校劳动实践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实践内容、时间和完成情况的材料。
同一材料能够证明多个事实的可一次提交。对于同一成果是否重复、成果归属以及材料有效性等存在争议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核认定。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6年9月4日
作者:金铭;编辑:佘纬;审核:郭晖;上传: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