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6〕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拟招生计划数
学习形式 |
学科专业名称 |
拟调剂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全日制 |
071000生物学 |
24 |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微调。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32 |
(二)调剂学科专业学术要求表
学习 形式 |
学科专业名称 |
拟接收第一志愿专业 |
拟接收第一志愿初试科目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复试考生遴选原则 |
全 日 制 |
071000 生物学 |
0710生物学 |
科目一: 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 201英语(一) |
满足2026年A类考生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0860生物与医药 0710生物学 0775、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7、0831生物医学工程 0778、1001基础医学 0780、1007药学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2203发酵工程 |
科目一: 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 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满足2026年A类考生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
086000 生物与医药【士兵计划】 |
0860生物与医药 0710生物学 0775、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7、0831生物医学工程 0778、1001基础医学 0780、1007药学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2203发酵工程 |
科目一: 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 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政治理论和外语均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国家对相应学科报考“骨干计划”考生总分要求。 |
按初试折算分高低遴选(初试折算分=考生初试总分/该专业所在学科“骨干计划”国家线×100) |
(三)差额比例
原则上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申请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报。我院根据调剂录取情况分批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
(一)首次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
0710生物学开通时间:2026年4月8日00:00-4月8日14:00
0860生物与医药开通时间:2026年4月8日00:00-4月8日14:00
(二)再次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
视首次调剂录取情况确定。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接收了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招生单位网站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复试。
(二)调剂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详见本实施细则第四条“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录取相关程序及工作要求与一志愿复试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2026年3月19日发布的《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https://www.scuec.edu.cn/smkx/info/1035/3948.htm。
(三)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对待录取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6年4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复试内容 |
地点 |
4月9日14:00-14:30 |
加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复试费用缴纳、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复试材料 |
8号教学楼 8C207教室 |
4月9日14:30-17:30 |
加试 |
11号教学楼 203教室 |
4月10日8:00-9:30 |
报到、资格审查、复试费用缴纳、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复试材料 |
8号教学楼 8C207教室 |
4月10日10:00-12:00 |
笔试 |
11号教学楼513、514教室 |
4月10日13:30-18:00 |
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 |
11号教学楼400至407教室 |
(二)其他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形式与内容、成绩计算、录取相关程序及工作要求与一志愿复试一致,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2026年3月19日发布的《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https://www.scuec.edu.cn/smkx/info/1035/3948.htm中的相关内容。
五、其它要求
(一)明确对总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成绩相等,按初试科目英语、政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遴选。
(二)咨询渠道
研究生复试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
咨询:张老师,027-67841266;
监督:张老师,027-67843189。
六、附则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和学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