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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2024〕28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院将于本学期组织开展2025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调控生物科学类专业分流工作。

组   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

组   员:其他院领导、系主任、实验班负责人

2.学院成立大类专业考核专家组,在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本学院专业分流的考核工作。

组   长: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

组   员:系主任、实验班负责人、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2025级辅导员、教学秘书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分流过程中,统一评价标准,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合理分流专业人数。

2.坚持专业布局稳定合理的原则。

尊重学院办学实际和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有利于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人才培养体系的整体布局,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3.坚持自愿与学业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根据个性发展需要在志愿申请的基础上,学院以志愿加学业水平的方式进行专业分流。

4.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三、专业分流方法

1.大类专业分流模式

分流采取1+3的模式,学生进校后,第一学年修读大类基础课程,第一学年下学期学院按照分流原则,根据学生志愿和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学生开始修读分流专业各类课程。

2.大类分流专业及计划人数

生物技术专业下设生物育种实验班和生物人类学实验班,具体规模为:

实验班

分流后实验班规模(人)

生物育种实验班

≤30

生物人类学实验班

≤20

学院开设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4个本科专业。各专业规模、第一批录取人数和调剂人数如下表:

专业

分流后专业规模(人)

第一批录取计划总人数(人)

调剂人数

(人)

生物技术

(含生物育种实验班和生物人类学实验班)

≤140

≤112

≤28

生物工程

≤70

≤56

≤14

食品质量与安全

≤70

≤56

≤14

生物制药

≤70

≤56

≤14

3.录取方法

生物育种实验班和生物人类学实验班提前批填报志愿。若学生填报志愿大于限定名额,以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参与四个专业的志愿填报。若学生填报志愿小于实验班限定名额,学生仍可在第一批填报,勾选生物技术专业中的实验班选项,并以第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实验班限定内的剩余名额。

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四个专业第一批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满2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不同的专业。学院参照学生志愿顺序,根据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各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申请数大于专业限定名额,按第一志愿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的高低排序选满该专业限定名额。因名额限制未能录取的学生依次进入第二志愿专业参与排序。

未被第一、第二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学院根据各专业拟招收规模与第一、二志愿已录取人数差额,随机调剂至各专业。

4.分流时间节点及具体工作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2周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学期末完成所有专业分流工作。

序号 工作事项 程序要求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1 确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1)根据分流原则确定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2-4周 学院
(2)各专业制定专业分流预案,包括报名条件及考核办法 各专业、实验班
(3)学院汇总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学院
2 宣传动员 按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动员活动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5-7周 各专业、实验班
3 实施专业分流具体工作 (1)组织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生签字确认分流志愿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7周 学院
(2)各专业根据志愿及考核指标初步确定第一轮分流名单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8周 学院
(3)在“双向选择”和学院调剂的原则下,各专业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公示名单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9周 学院
(4)学院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9周 学院
(5)向本科生院提交专业分流汇总名单,进行专业信息变更等 第一学年下学期第10周前 本科生院

四、分流要求及其它事项

1.专业分流前,各专业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了解各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

2.对专业分流后的学生按照新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院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3.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其他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4.生命科学学院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如有异议,提交学院大类专业考核专家组研究决定。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3月24日

作者:何莉萍   责编:何莉萍   审核:张鹏 谭艳平   上传:何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