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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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吕璐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余光辉    审核:谢岚    上传:吕璐    发布时间:2023-04-26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质量,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民大发〔2022〕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考核、录取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学院纪委书记统筹安排,分为面试工作组、纪律监督组、工作保障组等,确保考核录取工作正常进行。

2.学院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复试工作组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复试安排

1.本院2023年招生计划为:学术型博士12人(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

2.进入综合考核的原则为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英语免考生视为合格),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见附件1。

3.综合考核时间为5月5日至6日

三、考核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10:00-11:30

地点:8号教学楼生命科学学院8C207教室

2.材料提交和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见附件2。

(2)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见附件3。

(3)签订并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4)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审核完毕会归还各类证书原件。

(5)学院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

学院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考核;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考核;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硕士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考核考生需现场缴纳考核费100元。

4.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提前准备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五、考核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并参加考核。未按时报到,或联系不上,或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1.考核内容和要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测试(笔试,占30%)、英语听说能力考查(面试,占2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面试,占50%)。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3小时。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心理健康、读博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考察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放在面试中进行。

2.时间和地点

(1)笔试

时间:5月5日 下午14:00-17:00

地点:11号教学楼11209教室

(2)面试

时间:5月6日 下午13:00-18:30

植物学、微生物学面试地点:11号教学楼11204教室

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面试地点:11号教学楼11205教室

面试考生候考室:11号教学楼11202教室

3.考核其他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考核。

(2)学院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学院合理安排考核环节,保证考生时间充足,程序到位。

六、录取工作

1.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总评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基础理论考核和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按比例计算得出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基础理论考核成绩*3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成绩*50%(考核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录取规则

(1)以下情况均属于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笔试成绩低于60分;

②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

(2)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指标,参考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别按二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和调剂

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纸质文本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张贴。

(1)考生的考核总评成绩根据所报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生源不足的专业,从其他二级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非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就业(不调档案)普通计划和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不能超过本单位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4.其他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考核总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核和录取工作纪律

学院在考核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保证考核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考核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声誉。

2.接受学校监督巡视组对面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4.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小组及时答复。

、咨询受理

研究生考核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考核录取工作小组提出,联系人:吕老师,电话号码027-67842689;邮箱:2027891248@qq.com;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27-67843396/67842123


附件:

附件1: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脱产学习承诺书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