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年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申报组织工作,确保选派质量,根据《关于202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留金项〔2026〕6号)要求和学校2026年公派访学研修工作安排,现就报送2026年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项目计划申报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访学研修期限为12个月。
2.学校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项目(以下简称“学校公派项目”),访学研修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申请青骨项目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
3.申请学校公派项目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到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业绩良好。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民族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近2年来教学工作量饱满,学评教结果达良好及以上等次且无教学事故发生;
3.具备良好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申请的访学研修方向与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方向保持一致或紧密相关,重点依托在研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该项目或课题在计划访学期间应处于有效期内);
4.有较好外语基础,达到申请项目、接受单位和访学国家/地区的语言水平要求;
5.到校工作达2年及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特殊专业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获得硕士学位);
6.身心健康,能按时完成访学研修任务,承诺学成后回校工作;
7.须已获得国(境)外拟访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本次计划申报期间可不提供,正式报名前需拿到正式邀请函);
8.不存在为学校其他正在进行国外访学研修人员承保等情形;
9.访学研修的国家(地区)原则上应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选派认定的国家(地区),访学研修单位需为世界排名前200(以QS或泰晤士排行榜为参考)的国(境)外知名院校,研修学科应为该单位的优势学科或专业,导师应为本学科知名学者;
10.曾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的留学人员,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2年;曾获得过学校其它公派资助出国留学6个月以上的人员,需回校服务满2年。时间计算自回国之日起至申报申请截止日前。
其他相关事项请参阅国家留学网“2026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09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计划申报工作,在充分调研、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申报意愿、申报条件、工作安排等,据实向学校报送项目计划申报人数。
2.请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学校将依据各单位计划申报情况,向留学基金委申请推荐名额。未列入计划申报名单的教师不得申报2026年各类公派出国(境)访学)工作。对报送了申报计划,在正式申报时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项目。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结合申报情况组织材料审核和评审推荐,并于4月13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行政楼430),材料清单如下:1.《2026年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项目计划申报统计表》(见附件);2.教师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教学科研业绩、获奖情况等);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3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teache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单位2026年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项目摸底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马周 027-67840819
人事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