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开展部分岗位调配工作。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校内普通教职工调配办法》(民大发〔2020〕97号),现将具体岗位要求公告如下:
一、调配岗位
具体岗位及需求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能胜任岗位履职要求,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
3.专职辅导员一般应从事一线学生工作4年以上,其他人员应从事现岗位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岗聘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1.报名人员填写《中南民族大学校内教职工岗位调整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辅导员和实验员需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26年1月18日(星期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cuec.edu.cn。
2.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反馈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拟定岗位人选排序,于1月21日(星期三)前将结果反馈人事处。
3.人事处统筹各单位调配人选情况,报学校会议研究审议。
4.根据学校会议决议,将调配结果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要求
1.非在编二类岗位职工,符合《中南民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民大发〔2025〕67号)文件中管理岗位一类岗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遴选。
2.调离辅导员岗位或秘书岗位者,原则上需承担原单位原岗位工作至补岗人员到位。
附件:1.岗位调配需求表
2.中南民族大学校内教职工岗位调整申请表
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