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学院院长潘红祥、副院长廖华一行赴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席双方人才培养与实习实践合作基地签约暨授牌仪式。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喆充分肯定我院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绩,她表示,金台律所高度重视与学院的合作,将积极为我院学生提供实习实践平台、案件参与机会及职业发展指导,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潘红祥介绍了学院在法学教育方面的理念与成效。他指出,学院始终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出色实践能力及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法治人才。希望与金台律所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创新培养机制、拓展学生实习实践渠道,增强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法律应用的有机衔接,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新动力。

活动最后,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并举行实习实践教育基地授牌。

学院教师代表段晓红、顾德瑞,硕士生导师李辰星,办公室主任柳俊明,以及金台律所部分高级合伙人共同参加了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