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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会

为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月19日,学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会。学院院长潘红祥教授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法治基础》为题作专题宣讲报告。

报告中,潘红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时代背景、立法价值、立法创新及立法亮点等四个维度出发,深入阐述了该法的核心要义与基本内涵。

报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科学把握了我国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新态势和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大趋势,系统总结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提炼了党的百年民族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构建起以文化共识、民族共荣、发展共富、协同共治为基本内容的制度体系。

报告进一步阐释了该法的制度创新与时代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创设了全维度的制度支撑体系、构建了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格局、搭建了全闭环的实施保障机制、搭造了全要素的权利保障体系、创设了全层级的法律责任体系,主线鲜明、定位精准、体系完整、导向突出。该法的出台,有利于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将有力地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新时代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