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 [49]号),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推进,择优选拔,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邓行、潘红祥
副组长:李建青、廖华、杨帆、陈蒙
成员:周平、周遵友、刘道筠、张军荣、陶恒、蒋朴音
专家审核小组:周平、周遵友、赵波、杨帆、刘道筠
三、推免生指标分配
我院推免生名额为19人,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最终人选。
候补资格人选4人,候补资格人选及排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正式推免资格的同学如有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候补顺序递补。
四、推免对象及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业成绩优秀,其中:
1.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学年(五年制为前4学年)学分要求。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我校已修读的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20%之内;
3.英语类专业学生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
学业成绩条件达不到《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十条第(四)款的某一项要求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若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A类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限排名第一者),或以独撰、第一作者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B1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可经本人申请,并由本校本专业至少3名教授(本专业教授人数不足3人的,可请相近专业教授1-2名)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参加学院综合排名。该类学生全校不超过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5%,其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进行公示,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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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其中,学业成绩由学生申报,教学秘书审核;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最终以教学秘书计算的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计算;奖励分成绩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 [49]号)的规定,由辅导员进行初审,专家审核组审核,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24 [49]号)的规定报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综合成绩由教学秘书汇总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包含:政治思想素质(30分,主要考核政治学习情况;思想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参与班级、学院、社团、学校工作;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获得各类荣誉表彰;以及其他方面的表现)、专业素质(50分,主要考核本科期间学业表现;外语水平;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科竞赛、专业实习、科研项目、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全面发展(20分,主要考核身心素质;参与体育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与劳动教育等方面的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成绩×7%+奖励分成绩×8%。
六、工作时间和流程
(一)9月4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公示学院实施细则。
(二)9月4日9点-9月5日23点,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三)9月6日下午5点前,学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所有的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综合测评成绩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奖励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奖励加分的,还需提交《奖励加分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奖励加分材料的原件将在学院指定地点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保研资格。
(四)9月7日下午4点30分在218会议室进行奖励加分答辩,随后组织专家对学生综合测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五)9月8日至10日,线上线下公示。
(六)9月10日17点前,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
推免工作小组联系人:陶恒 蒋朴音
咨询电话:027-67844811 027-67842894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