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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毕业生“高途奖学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5-09-08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高途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启动2025届毕业生“高途奖学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在8月31日前落实就业去向。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良,评定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五)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

(六)自立自强,积极进取,生活俭朴。

(七)在就业创业中积极上进,表现优秀。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同学优先,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重复评选。

三、奖学金的标准和类型

(一)标准

第二批“高途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服务西部和基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不限。

(二)类型

1.到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就业。

2.到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省会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包括桂林市、北海市),到重庆市县以下单位(含)、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自治州单位就业。

3.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4.参军入伍。

四、申请流程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21日晚22: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511781939@qq.com。

(邮件请以“***高途就业奖学金”命名)。

五、注意事项

1.高途奖学金不累计复加。即以上各类型奖学金每生最多申请一项。

2.受表彰奖励毕业生的确定,以学院上报就业派遣方案时所签订的协议书为准。对待分、托管、改派、后续签约的毕业生不作补办表彰奖励。

3.若获得该项奖学金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内毁约改派的,学校将收回其所获奖学金。收回的奖学金累计到下一年度发放。

4.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在此奖学金发放到位之前,请不要将学校的银行卡注销。

 

附件: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5届毕业生“高途奖学金”申请表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5年9月8

 



 

 作者:阿依达娜;编辑:宋荣;审核:郭晖;上传: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