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心理文化氛围,促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发展,围绕“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现开展202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主题
序号 |
项目主题 |
开展时间 |
1 |
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 |
4-5月 |
2 |
寝室人际关系系列活动 |
5-6月 |
3 |
校级“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及 全国心理委员选送 |
6-11月 |
4 |
暑期心理健康系列活动(线上) |
7-8月 |
5 |
10.10“精神卫生日”系列活动 |
9-10月 |
6 |
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
9-12月 |
7 |
自拟主题系列活动 |
不限 |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立项活动均为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互助科普活动、知识竞赛活动、户外挑战活动、艺术表达活动和游园展示活动等多种形式结合),活动设计应符合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良好的心理育人效果。
2、所有立项活动面向对象为全校学生,除本院学生外,其他学院参与学生比例不得低于60%(“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面向对象为全校研究生)。
3、申报单位为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每个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三项,申报人必须为学院政工干部,不可由学生担任;项目建议结合学院、专业及学生实际情况申报,立项及项目完成效果将计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选、择优立项,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每项项目经费4000元。
5、为确保活动项目质量、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某一主题项目所有申报情况未达到考核要求,本年度将取消该主题项目的立项,并依据自拟主题的申报情况酌情增加立项数量。
6、申报立项流程安排: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审核与筛选——学院申报陈述与答辩——立项——项目实施——结项答辩。
7、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电子档(文件夹以“学院+申报主题”命名)发送至邮箱798259805@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7:00。
附件1:2024年中南民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4年中南民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