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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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2020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张丽娟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 〔2018〕17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戴迎峰,易立新

成员:邓之宇, 陈晓希,李敏杰,李明,皋峰

(二)工作小

组长:邓之宇,陈晓希

成员:刘昕,谭瑜,邢星,王爽,汤茜,陈继量,张丽娟

二、基本原则

(一)志愿优先。在合理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填报志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立足学生申请志愿,依据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统筹安排。学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专业特色、学生就业等情况确定各个专业接受的学生人数上限。

(三)公开透明。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招收专业与对象

(一)招收专业:本次大类分流的招收专业为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三个专业。

二)招收对象:按大类招生的2020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在籍在校本科生;正在或即将办理休、退学及入伍的非在校学生无需参与分流;异动至2020级的非大类招生、异动前已完成分流及有明确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分流。

四、分流计划

各大类培养专业的分流计划原则上如下表所示。

招生大类

分流专业

最大计划接收人数

外国语言文学大类

英语

65

商务英语

65

翻译

65

五、分流依据

()学生志愿:学生根据个人意愿,按照附件“专业分流志愿表”中的第一、二、三的顺位进行排序填报,前面顺位的志愿优先录取。

()学业成绩

1. 学业成绩:依据第一学期学生方案内成绩单学分绩点排名。

2. 若专业申报志愿人数超过本专业分流最大计划接收人数,按学业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业,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按学业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不足部分从第三志愿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3. 若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录取。

六、分流程序

(一)动员指导 202156日前)

组织专业分流动员会进行动员和宣讲;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全面了解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二)志愿填报 20215月7日至20215月10日)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并签名确认,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

(三)实施分流(20215月11日至20215月17日)

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审核专家组根据本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四)结果公示 20215月18日至20215月21日)

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对录取名单存在异议的,以实名向所在教学单位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五)结果报送。2021年5月21

公示完成后,将无异议的大类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

七、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外语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参加专业分流相关工作。未按时填报分流志愿者,由学院进行统筹安排。

2.本实施方案和未尽事宜由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27-67842765 张老师         邮箱:wy-jiaoxue@mail.scuec.edu.cn

外语学院

2021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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