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院校教师教学发展联盟

NATIONAL UNIVERSITY FACULTY DEVELOPMENT ALLIANCE

机构设置
联盟介绍
机构设置
联盟成员
联盟章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联盟概况    机构设置

联盟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专业指导机构,秘书处是日常运行机构。

理事会由成员单位分别推荐代表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领导机构成员;

(三)制定联盟年度工作方案;

(四)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联盟常务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六)制定联盟基本规章制度。

理事长、副理事长是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职责是: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实施联盟年度工作方案;

(三)根据联盟发展实际,提交联盟发展有关议案;

(四)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五)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讨论和决定联盟的有关重要事项;

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中南民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联盟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

(二)收集、发布联盟活动信息;

(三)负责联盟的宣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筹备组织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五)创办联盟网站并维护其正常运行, 负责联盟的联络工作;

(六)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