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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课程调课管理办法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课程调课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0-11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课程排课、调课管理办法(修订)》 https://www.scuec.edu.cn/s/27/t/1928/ff/7b/info130939.htm

教师调课、变更课表需严格按照以下细则执行:

 

第三章 调 课

第六条 调课是指因故无法按照排定课表上课,需对上课时间、地点、教师等信息进行临时或变更课表的调整,包括调课、停课、补课等。

第七条 以下情况不允许调课:

(一)开学第一周及开课第一周的课程。

(二)全校性的通识选修课。

(三)班级一般性活动、会议、游览等与上课时间冲突的。

(四)教师兼任校外讲座、活动等影响本校授课的。

(五)教师上课当天提出申请的(突发事件除外)。

(六)教师申请调课的时间与学生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

第八条 以下情况允许申请调课:

(一)任课教师因学校公务需调整上课时间的。

(二)任课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假而无法上课的。

(三)因学生参加全校性重要活动需临时调整的。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需临时调整的。

第九条 调课的流程:

(一)变更课表的流程:由申请者提交纸质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及课程承担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课表;安排在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课程,在课表变更前需实验教学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通过后方可申请变更。

(二)临时调课的流程

1、申请人在获得授课学生同意后,在其个人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调课、停课、补课申请,自行打印已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调课申请表》;

2、申请表经教师所在单位审核,并由所在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处理;

3、各相关单位及申请人于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查看、打印及存档调课信息。

4、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办理手续者,应采取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先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提前通知到任课班级。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办理调课手续后,按照“谁调课、谁办理、谁通知”的原则,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的,由本人完成手续办理,并送达相关部门,通知到学生班级,并告知学生调课的原因。

(二)学院提出申请的,由学院相关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到任课教师及学生班级。

(三)学校重大活动引起调课的,由教务处将调课通知告知相关学院,教师所在单位通知到任课教师,学生学院通知到学生班级。

第十一条教师每学期临时调课次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次。

第十二条 调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以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学院调课率(学院调课学时数/学院教学学时数总和)将作为对学院本科教学秩序考核的重要指标;教师调课率(教师调课学时数/教师教学学时数总和)将作为对学院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申请停课后未进行补课的,均按照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音乐舞蹈学院教师调整课表申请报告参考格式:

 调课报告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