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做好202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6〕5号)《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一贯学业表现。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和学科负责人等组成。
2.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院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入校】。
(二)复试时间、地点
表1:资格审查、笔试(加试)、综合测试、外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三)复试要求
1.差额复试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为120%(计算结果非整数的,向上取整),若复试名单末位出现初试总分同分情况,则同分考生一并纳入复试范围;如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2.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表2:各专业普通计划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计划数

3.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学院通知考生本人,由学院组织复试。
4.我院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5.复试其他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3)各专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在1号楼501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6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学院在复试之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表3:
表3: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学历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诚信教育:考生须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及加试。其中外语水平测试结合综合测试同时进行。
1.笔试
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闭卷。
考试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为准(具体见表4)。
表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学院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一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二组)、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学科教学(思政)等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成员(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
(3)综合测试题目在面试开始前随机抽取。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由学院组织,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3名。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4. 同等学力加试
按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具体见表4)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每科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5.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5%。
(2)总成绩计算
①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65%+复试成绩×35%
②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65%+[(复试成绩÷3)×5]×35%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纳入“士兵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照顾政策或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不占复试差额比例名额)。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五、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下情况均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3)笔试成绩低于60分;
(4)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5)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5.各项信息以考生网报时填写为准,出现虚假填报信息以致无法正常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初试总分成绩高低、业务课(科目三、四)总分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及时、规范对外公布复试细则、录取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27-67840717(咨询、申诉) 027-67842099(申诉)
八、违规处理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规章制度,实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
(二)接受学校及相关各方监督。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本人、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回避。
九、附则
1.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24日
(文:孙东坡,编辑:朱磊,审核:蔡琼、黎海波,发布: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