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项成果获第十四届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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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十四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我校教师共有18项成果获奖,包括一等奖7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我院徐照明博士的成果《中国先秦儒道音乐美学研究》荣获一等奖,瞿晓琳教授、曾红宇副教授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城市民生建设实践研究》荣获三等奖。

我院一直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始终坚持以科研促教学,积极为教师搭建科研创新平台,鼓励教师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扎实开展有组织的科研。瞿晓琳、曾红宇、徐照明三位老师长期专注于学术研究,凭借丰富的科研经验和深厚的学术积累,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深入探索。此次获奖的两项研究成果,不仅是他们对相关理论深入思考与研究的结晶,更体现了他们在科研实践中的积极尝试与创新。下一步,学院将着眼推动教师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围绕编制实施“十五五”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聚焦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持续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激发教师科研积极性,反哺教育教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据悉,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奖项,旨在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的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对学术发展、理论创新、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成果进行奖励,是湖北省社会科学界最高级别的奖项。该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奖励证书。此次评选于2025年2月启动,评选对象为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界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共评出优秀成果395项,其中一等奖67项、二等奖157项、三等奖171项。

(文:马援;初审:魏威;复审:瞿晓琳;终审:汤振华;发布: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