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教务处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巩固本科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

2.研究和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科学制订本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学管理文件,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本科日常教学管理(教师排课与教学计划安排、学生选课与成绩管理、考试组织与管理、学籍学历学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管理等)。

4.推动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开展各级教学比赛和教学评奖,协同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开展校内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

5.做好党建工作及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等 3 个工作组织机构办公室(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专业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职责

1.负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教学评估的评建组织工作。

2.负责学校内部本(预)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3.负责本科和研究生校级督导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