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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民大发[2021]21 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民大发[2016]76 号)《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民大学[2023]171 号)《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3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成立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马国杰 彭庆军  

纪 检:丁海江  

组 员:胡新丽 吴开松 苏组勤 唐志君 刘成武 叶 慧  

    李海鹏 方 堃  

学生代表:刘晨晓  

二、成立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审核组  

成 员:杨 燕 赵天林 江禄豪 刘晨晓 李聪莉 王 墉  

    牛佳伟  

三、参评对象  

1.2021 级、2022 级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2.2023 级录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学生待复学后统一评选。  

四、名额分配  

1.2021、2022 级学业奖学金名额 

年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总额
2021级 4 8 7 19
2022级 6 11 11 28

2.2023 级学业奖学金名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总额
骨干计划 0 3 0 3
非骨干计划 4 9 9 22


五、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10 月 12 日之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附件 2)(除手写签名,其他填写地方均打印),并提交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审核(10 月 13 日之前)。材料审核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审(10 月 16 日之前)。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4.结果公示(10 月 17 日之前)。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对获奖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党委或纪委实名反映(院党委电话:67843481;院纪委电话:6784189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1.2021 级、2022 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附件 3)《各学科推荐的文科权威和高水平期刊》(附件 4)。  

2.2023 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遵照《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评选。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程序进行评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2.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2:《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  

附件 3:《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附件 4:《各学科推荐的文科权威和高水平期刊》  

附件 5:《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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