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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南民族大学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访问次数:  作者:何园  编辑:罗洪涛  审核:刘凝芳  上传者:罗洪涛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6〕2号)的要求,加强我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学生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南民族大学校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

三、赛事组织

设立校赛领导小组和竞赛专家指导组指导竞赛。

(一)组织机构

1.由分管校领导覃瑞副校长任组长,由创新创业学院、就业与校友工作处、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以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校赛领导小组,负责校赛的组织策划和统筹协调。

2.聘请校内外职业规划指导专家、就业指导专业人员、企业人力资源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全程参与赛事评审与选手辅导等工作。

(二)赛事实施

由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就业与校友工作处协办,负责赛事的组织、宣传、评审、推荐及同期活动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本科生组面向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研究生组面向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

各学院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等系列活动。各学院可结合本院专业特色,配套开展生涯访谈、模拟面试、简历诊断等育人延伸活动,持续深化赛事育人实效。

五、比赛流程和安排

大赛分参赛报名、院级初评、校级复赛、省级网评和省级决赛五个阶段。2026年11月中旬(具体日期待定)前需完成网络报名。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0月-11月中旬)

1.通知宣传。向全校师生发布大赛的通知,明确参赛的对象、主题、举办形式、赛道安排和选拔赛程序等要求,同时根据各学院和学生专业特点,通过开展职业规划系列活动、主题班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中大型招聘会等活动,分层分类做好校院两级的职业规划大赛宣传发动和氛围营造工作。

2.赛事报名。各学院需成立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宣传、报名及优秀选手初赛的遴选工作。参赛选手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在全国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全国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参赛选手须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双平台完成报名,且两平台填报信息须保持一致,

双平台报名均完成方视为报名有效,仅单一平台报名不予认定参赛资格。

(二)校、院两级评审

1.院级初赛(2026年11月底)

各学院依据评审规则,通过“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参赛选手进行院级初赛评审,并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校级复赛(参赛人数300人及以上的,推荐前10名;参赛人数300人以下,推荐前5名)。

2.校级复赛现场赛(2026年12月上旬)

现场赛以路演答辩形式进行。成长赛道设主题陈述、评委提问环节;就业赛道设主题陈述、综合面试环节。

每位参赛选手展示完毕后,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打分,并结合参赛书面材料综合计算最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选获奖选手。

3.校级训练营(2026年12月中下旬)

大赛举办期间,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省赛、国赛评审专家等对校赛优秀参赛选手进行一系列项目打磨与辅导活动,最终按照学校推荐项目配额择优遴选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六、大赛奖项

1.参赛选手须完成“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双平台有效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经校级审核确认后,可依据《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大发〔2018〕43号)获得相应双创学分,同一赛事当年学分不重复累计。

2.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根据省赛推荐名额确定。

3.按照湖北赛区组委会工作要求,各学院参赛申报项目数不低于本院全日制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总数的60%,大一新生实行全员参赛。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组织动员及初赛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赛事宣传,营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良好氛围,赛后要积极做好赛事总结,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2.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调动师生的参赛积极性,推动赛事顺利进行,进一步挖掘校友资源,构建“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的职业生涯互通互助工作格局。

3.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次大赛,进一步摸清学院学生职业规划、就业意愿等基本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情况登记。

赛事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7-67841769。


附件 :

1.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南民族大学校赛成长赛道实施方案

2.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南民族大学校赛就业赛道实施方案

3.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学生端操作手册




                                                 中南民族大学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