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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统计2024届毕业生创新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访问次数:  作者:何园  编辑:罗洪涛  审核:刘凝芳  上传者:罗洪涛

各学院: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民大发〔2018〕43号)的文件要求,2024届本科生毕业须取得3个创新和社会实践学分。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创新和社会实践学分的审核统计工作,确保毕业审核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采取措施筛查并督促本院未获得3个创新和社会实践学分的2024届学生,鼓励其参加实践创新活动,争取在规定时间前获得3个创新和社会实践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二)本次创新学分申请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届时仍未达到3个创新和社会实践学分要求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学分审核。

(三)申请2024年毕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创新学分审核证明材料。

(四)各学院依照《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对学生提交的创新学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

(五)各学院在5月31号之前填写好《中南民族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6号楼732办公室,纸质档需要学院签字盖章。

(六)创新学分汇总表中的姓名、学号、专业信息以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为准,确保所有信息要填写正确。

(七)创新成绩获取分为8个项目类别:学科竞赛、科研训练、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技能证书、人文素养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

(八)创新创业学院将依据各学院提交的创新学分汇总表导入创新创业平台与教务管理系统。

(九)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们进企业微信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创新和社会实践学分的审核、统计和汇总工作,确保2024届毕业生如期完成毕业学分认定工作。



附表1《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可通过创新创业学院-政策解读下载

附表2:《中南民族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可通过创新创业学院-公告栏下载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