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民委有关人才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20〕24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开展相关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评选名额:1.学校可向国家民委推荐1个创新团队,8名中青年英才候选人;2.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个创新团队;不超过2名中青年英才候选人。
二、申报要求
(一)人才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分别见附件1、2、3。
(二)申报此类国家民委人才项目,必须同时申报1个科研项目,科研项目不通过的,不得入选人才项目。
(三)科研项目申报要求:1.选题应围绕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2.选题坚持与单位发展需要相结合、与优势特色科研方向培育相结合、与青年科研后备人才、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养相结合,鼓励围绕各学科发展方向开展研究。3.附件4中列出各学院学科研究方向指南,供参考。
(四)“双肩挑”人员向所属学科所在学院自荐。
三、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1.包含推荐人选师德师风情况说明的单位总体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2.国家民委创新团队: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6)、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7)、A4正反打印,各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表内签字盖章位置暂不管。3.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人才项目综合情况简表(附件8),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A3正反打印,表内单位意见需学院盖章,个人承诺亲笔签名。
(二)请先按以上要求向学校提交材料,国家民委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材料待校内推荐人选确定后再通知报出人选准备。
(三)9月8日前提交(一)要求的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到行政楼426,电子版发送至szkteacher@163.com,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德才兼备,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业绩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申报业绩应以近五年取得为主。
(三)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有关人才项目选拔的频次和人数进行调整,所有项目改为两年一次,逢双年开展创新团队和中青年英才选拔,逢单年开展突出贡献专家、领军人才、名师、标兵选拔,选拔人数也相应减少。对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中青年英才入选者继续给予科研立项和经费支持。
(四)其它未尽事宜可向人事处人才工程与培养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7843151。
国家民委人才项目附件.rar
人事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