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9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刘子元、孙杰、唐光海、蓝永丽、徐志高、叶恒朋、张俊宏
转专业考核专家组:
刘子元、孙杰、唐光海、蓝永丽、徐志高、叶恒朋、张俊宏、丁耀彬、占伟、杜鸿、陈英明、吕康乐、王成俊、陈柯
转专业纪检委员:蓝永丽
秘书:黎潇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1.面向对象:2023级、2022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2.拟转入转出人数
3.转入条件
(1)所有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参加学校转专业考试。说明:2022级已经转专业成功者,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2023级按大类专业招收的学生在未分流前申请转专业的,只能跨一个大类专业填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a)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b)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c)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限制性转专业情形(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条件(含转专业次数等)按民大教学〔2017〕39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转专业每个学生只能填写一个志愿,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谨慎填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得再做更改。
(2)学院各年级不接收调剂申请。
(3)复试要求: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学院将组织面试。
(4)录取原则:笔试不得缺考,面试≥75分。申请转入的学生,根据最终成绩且结合录取人数,从高到低录取。
4.转出条件
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且达到转入学院的要求。
三、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9日之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转专业模块录入各专业拟转入指标等相关信息。
2.申请转专业学生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确定最终报名结果。
2023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6:00。
2022级学生网上报名时间: 10月24日9:00-10月26日16:00。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并请家长签字同意,资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于10月27日9:00至16:00持《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申请家长知情同意书》到13号楼258办公室教学秘书处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者或过时未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3.学校组织笔试考试,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英语。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统一组织安排考试,考试地点待排考后进个人教务系统自行查询。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组织统一阅卷,录入成绩。
4.学院组织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复试(面试)。面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面试时间约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面试时间会在资源与环境学院网站(https://www.scuec.edu.cn/zhxy/)另行公布。请申请转入学生参加笔试考试后密切注意查看资源与环境学院网站,按时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5.按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7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转入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6.手续办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三天内到学院报到。本学期仍按原所在学院专业的教学安排参加期末考试。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学的课程可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7〕36号)申请相应处理。
四、其他说明
1.转入资源与环境学院的学生,在后续专业分流时,与高考报名第一志愿同等待遇。
2.本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请拟转入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和资源与环境学院网站。
3.本细则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纪委邮箱:zhxyjw@mail.scuec.edu.cn。由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附件1:教务处发《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03/3168.htm
附件2:转专业申请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4日
编辑:黎潇 审核:叶恒朋 上传:刘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