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药学院药学、化学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根据《中南民族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科生院工作要求,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组成如下:
组 长:杨春洪 付海燕
副组长:吴孔勇 李小军
成 员: 胡燕 黄蓉 周莉 陈贺平 李正辉 陈博 陈玲
孙佳强
二、考核方式
领导小组从学院教师中抽取5-8名,对学生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分,成绩计算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部分的最终得分(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评分规则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200分,由学业水平成绩及综合素质成绩两个部分成绩直接相加构成。各项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学业水平部分。满分150分,依据考生本科阶段的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大学英语四级(含小语种,下同)成绩进行折算,其中外语学院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三个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予计算。该部分的成绩计算办法为平均学分绩点×2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四级满分×30,其中外语学院三个专业的成绩计算办法为平均学分绩点×3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综合素质部分。满分50分,从材料简介(申请理由)、学术学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活动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其中申请理由10分,其他3个方面4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申请理由的评分标准为:
(1)10分: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对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认识深刻;对原专业和新专业相结合的学习规划清晰。
(2)9分:态度较端正,目标较明确;对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认识较深刻;对原专业和新专业相结合的学习规划较清晰。
(3)8分:态度较端正,目标较明确;对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认识一般;对原专业和新专业相结合的学习规划一般。
(4)6-7分:态度较端正,目标较明确;对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原专业和新专业相结合的学习规划不够清晰。
(5)5分及以下:态度不端正,目标不明确;对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原专业和新专业相结合的学习规划不够清晰。
2.学术学业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的评分标准为:
(1)35-40分:国家级奖项或SCI或SSCI或CSSCI论文以及其它同等级成果。其中论文为第一作者或者老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下同)。
(2)30-35分:省部级奖项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及其它同等级成果。
(3)25-30分:地厅级奖项或普通公开发表论文及其它同等级成果。
(4)20-25分:校院级奖项或活动证明及其它同等级成果。
(5)20以下:参加活动但未获奖。
备注:学生发表论文既非第一作者,又非老师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该项得分按照当前论文发表等级降低一级评分。论文要与考生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计分,得分不累加。
四、其它说明
(1)本《实施方案》报送学校备案后执行。
(2)本《实施方案》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本科生院网站。若网站上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生院和学院会商解决。
(3)本《实施方案》由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考核工作预计7月中旬完成。为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合理,本次招生考核的监督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负责。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