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药学院推免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精神,按照《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推免生的遴选、奖励加分和成绩计算等均按照民大教学〔2016〕12号文件规定执行。凡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江 莹 付海燕

副组长:尹世金 吴孔勇

成 员:刘吉开、李竣、雷新响、王强、胡燕、赵丹、黄蓉

秘 书:孙佳强

三、名额分配

学院共12个推免名额,2023届毕业生共计315人。综合考虑历年推免情况和各专业人数,测算如下:药学4.65、药剂4.08、药分1.49、化生1.79。经四舍五入后,药学院2023届本科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如下:药学5人、药剂4人、药分1人、化生2

四、学业成绩要求

1.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且专业排名在前15%之内,尾数不足一人按四舍五入计算;

3.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即≥426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审核计算学生学业成绩、奖励分和综合成绩。学生必须保证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加分项目的真实性。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1.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但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3.综合测评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打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六、特殊情况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条件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修订)》(民大教学〔2016〕12号)规定执行),由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综合排名,并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作为学生个人的成果、奖项用以申请推免资格。

七、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9月10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在线上及线下公示学院实施细则。

(二)9月1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师生端进行网上报名(06:00—23:55),申请特殊人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所有系统中提交的申请,均必须填写提交附件中相应表格的电子和纸质档。学院收材料时间截止9月13日11:00,逾期不接受申请。

(三)9月13日-9月14日: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学业成绩、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9月10。奖励加分项目由学院初审汇总后至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对于以特殊人才申请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需将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

(四)9月15日:进行综合测评,申请人准备5分钟的PPT,就专业素质(包括专业基础和创新创业能力)、科研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包括政治学习、品德修养、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四个环节进行答辩,专家就以上内容质疑和提问后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各占比25%。申请了奖励加分项目的需要在PPT中有所体现,并交奖励加分项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综合测评时间:9月15日10:00

综合测评地点:药学院13-203会议室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持身份证于9:30到场抽签、拷贝PPT。综合测评事宜不再另行通知,缺席、迟到都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五)9月15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尾数不足1的按1人计算,候补不再考虑专业,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名),线上线下进行公示3天后将最终拟定的推荐(含候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生如有异议需在此期间实名向学院递交书面材料反映,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六)9月17日-9月23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为不合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从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七)9月24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将由学校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八、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下达推免生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且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的工作互不交叉。因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志愿。

(二)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推免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学生登陆个人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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