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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作者:陶恒    来源:法学院

11月4日上午,我校与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校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术交流中心举行。湟中区委副书记、区长孟高冰,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华巍,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玉堂,西宁市湟中区与我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邓行主持。

华巍首先介绍了湟中区非遗资源、前期合作基础和下一步工作考虑。他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围绕非遗产业化中的产权、治理、合规、人才等方面开展系统合作。

座谈现场。法学院供图

法学院副院长杨帆介绍了合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双方将围绕规划政策编制、产权确权与惠益分享、交易合规与风控、品牌与知识产权运营保护、组织架构与基层治理、人才培训与实习就业、社会效益评估、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等八个方面开展合作,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产业发展与群众增收相互促进。

在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下,孟高冰与马玉堂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法学院供图

孟高冰在讲话中表示,湟中区正加快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期待以非遗振兴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人才和科研优势,推动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湟中区将完善对接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合作项目化、实体化运行,以点带面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实现校地优势互补、双向赋能。

马玉堂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签约是学校发挥学科特色、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的具体实践。学校将加强统筹,发挥法学院专业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学院和科研力量协同参与,建立任务、责任、时间、成果四张清单,努力形成一批可交付、可转化、可评估的合作成果,为湟中非遗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责编:刘琼   审核:雷长生   上传:刘虹   发布时间:2026-11-07    收稿时间: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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