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4-2025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民大学〔2025〕47号)、《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民大发〔2026〕69号)、《中南民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民大发〔2023〕24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民大发〔202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校长奖学金、吴泽霖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类别
(一)校长奖学金
详见附件1。
(二)吴泽霖奖学金
吴泽霖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创新突出的学生,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吴泽霖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8人,其中研究生不少于2人。一等奖 5000 元/人,二等奖 4000 元/人,三等奖 3000 元/人。依据申请人科研创新成绩排名,综合文、理、工等专业特点,确定获奖名单。
1.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2.评选条件
详见《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民大发〔2026〕69号)。
3.材料要求
申请吴泽霖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吴泽霖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附各类成绩单、科研论文证明、创新创业获奖证书及其他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汇总整理后形成《中南民族大学吴泽霖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材料按照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成绩单、学术论文、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其他获奖证书顺序整理。其中,学术论文、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其他获奖证书须按照填表顺序整理。
(三)国防奖学金
国防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军入伍,投身国防事业的退伍学生;国防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部队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
1.评选条件
(1)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参军入伍,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2026年退伍复学大学生(含2026年春季和秋季退伍)。
(2)在部队表现突出,荣获三等功以上,可申报国防贡献奖学金。
2.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国防奖学金及国防贡献奖学金不设名额限定,根据参军入伍的实际情况组织全校评审。国防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国防贡献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四)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2026年录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学生待复学后统一评选。
2.各学院指标见附件5,具体指标比例与奖励标准如下:
培养层次 |
等级 |
金额(万元) |
比例 |
博士 |
一等奖 |
1.2 |
≤20% |
二等奖 |
1 |
≤40% |
三等奖 |
0.6 |
不设限 |
硕士 |
一等奖 |
0.8 |
≤20% |
二等奖 |
0.5 |
≤40% |
三等奖 |
0.3 |
不设限 |
3.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标准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民大发〔2026〕23号)规定执行。
(五)社会奖助学金
1.多彩奖助学金
该奖项旨在资助品学兼优或勇于克服困难、自立拼搏、奋发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的贵州籍本科学生。
(1)多彩奖学金
①全校共评选8人,每年级2人,奖励标准3000元/人;
②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大二至大四学生,学校依据学生表现评定。其中大一学生由学校直接根据高考成绩排名评选,文理科各一人;大二至大四学生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评选。
(2)多彩助学金
①全校共评选2人,每人每学年3000元,持续资助四年;
②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202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定;
③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南民族大学“多彩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准。具体链接如下:
https://www.scuec.edu.cn/stu/info/1024/4239.htm。
2.肖养孝韩倩瑶优秀学生奖学金
“肖养孝韩倩瑶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奖励和资助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学生。以学年度为单位,每年评选奖励60名优秀本科学生,其中一等奖20人,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20人,每人奖励1500元;三等奖20人,每人奖励1000元;20个本科学院各推荐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各1名,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条款)组织评选,原则上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评选。文件《中南民族大学“肖养孝韩倩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见https://www.scuec.edu.cn/stu/info/1577/7959.htm。
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学生需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推荐表》(附件6),并附各类成绩单、科研创新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材料按照成绩单、国家大学英语(或小语种)成绩单、科研创新、个人获奖分类整理。其中,科研创新、个人获奖情况须按照填表顺序整理。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填写各类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7),确保申请表与推荐汇总表申请理由、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情况一一对应。
(六)国家助学金(含本预科新生、研究生)
本预科新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2026级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分配名额(见附件8),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金额分别为4700元、3700元、32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分为两种类型,类型一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类型二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但生源地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属类型一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博士研究生属类型二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评、报送
1.2026年10月20日下班前,各学院按照要求完成吴泽霖奖学金材料审核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相关材料。学院将汇总的《中南民族大学吴泽霖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及《中南民族大学吴泽霖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工部资助管理与学业发展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fz@scuec.edu.cn。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2.2026年10月20日下班前,学院需完成本科生新生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本预科新生国家助学金需完成系统申报、公示及审核。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及学生本人认真核对《2026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核对表》(附件9),根据学院档案核查情况完善核对表信息,并根据规定填写发放金额,核对无误后学生在发放名单上签字。如有本学期休学、放弃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情况及其他不符合发放要求的情况,在核对表中去掉/变更学生信息后同步填写《2026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更正表》(附件10),没有请填“无”。相关材料请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工部资助管理与学业发展科。研究生老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以学院前期报送材料为准。
3.2026年10月20日下班前,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多彩奖助学金推荐工作,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相关材料。各学院报送的推荐表(附件6)及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scuec.edu.cn,电子版命名“学院名+学号+学生姓名+多彩奖助学金推荐表”“学院名+多彩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工部资助管理与学业发展科。
4.学工部将统一下发符合国防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各学院核实无误后,于10月20日之前按照下发名单申报《中南民族大学2026-2027学年国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思政科。
5.2026年10月23日上午下班前,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完成肖养孝韩倩瑶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各学院报送的推荐表(附件6)及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scuec.edu.cn,电子版命名“学院名+学号+学生姓名+肖养孝韩倩瑶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表”“学院名+肖养孝韩倩瑶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工部资助管理与学业发展科。
6.2026年10月23日上午下班前,学院需完成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相关工作。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院内初评,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在学院内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生根据初评公示结果,在学工管理系统自主申报获得奖项,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依据初评结果,在系统中审核报送。
7.2026年10月23日上午下班前,各学院按照要求完成校长奖学金材料审核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相关材料。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工部资助管理与学业发展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中心邮箱:xyfz@scuec.edu.cn。文件以“2026年校长奖学金-学院-姓名-参赛组别(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命名,例如:2026年校长奖学金-法学院-张三-本科生组。上报材料务必准确、规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每个学院推荐人数4人(本科生和研究生各2人)。
(二)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对学院报送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汇总、复核,提交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对评选结果有异议,按照有关申诉规则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培训。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通知内容及要求,并做好政策宣讲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公平、公正、公开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同推进。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评审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及时通知学生进系统确认绑定的银行卡号。
(三)加强教育,选树典型。各学院要加强获奖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选树优秀典型,营造争先创优、感恩励志的氛围。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老师 苏老师 67842722
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5日
(审核:刘君强 编辑:周金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上传:苏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