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民大发〔2023〕23号)、《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民大发〔2025〕55号)、《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民大发〔2023〕26号)、《中南民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民大发〔2023〕24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民大发〔202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本(预)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级预科生、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奖项。
二、奖项设置
2025-2026学年本(预)科生、研究生奖项设置如下表:
表一:2025级预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 |
奖项名称 |
评选比例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共设三档,分别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7%、15% |
优秀学生干部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 |
五好学生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 |
表二: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 |
类别 |
奖项名称 |
评选比例 |
Ⅰ类 |
国家奖学金 |
详见附件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Ⅱ类 |
校长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吴泽霖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国防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共设三档,分别约占总人数的3%、7%、15%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 |
文体佳绩奖学金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 |
各类社会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Ⅲ类 |
五好学生 |
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 |
优秀学生干部 |
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
优秀导生 |
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
自立自强之星 |
不超过每学期勤工助学岗总人数的2% |
心育之星 |
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 |
Ⅳ类 |
优秀导生团队 |
不超过7个 |
先进班集体 |
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 |
备注: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干部和五好学生不可同时获评。具体评选条件和指标详见附件。
备注:
1.Ⅰ类中,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评;
2.Ⅱ类中,除校长奖学金、吴泽霖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外,同一学年内仅可获评其中一项;同一学年内,校长奖学金和吴泽霖奖学金不可同时获评;
3.Ⅲ类中,同一学年内仅可获评其中一项;
4.具体评选条件和指标详见附件。
表三: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 |
类别 |
奖项名称 |
评选比例 |
Ⅰ类 |
国家奖学金 |
详见附件2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40%;三等奖,比例不设限。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20%;二等奖,比例≤40%;三等奖,比例不设限。 |
校长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吴泽霖奖学金 |
另行通知 |
Ⅱ类 |
研究生标兵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2% |
优秀研究生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5%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 |
备注:
1.Ⅰ类中,同一学年内校长奖学金和吴泽霖奖学金不可同时获评;
2.Ⅱ类中,同一学年内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不可同时获评;
3.具体评选条件和指标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评、公示
2026年9月15日前,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完成本(预)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拟定候选人,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二)线上申请、学院审核
2025年9月17日前,本(预)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学生候选人根据初评公示结果,在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系统自主申报获得奖项,并提交学院审核。各学院依据初评结果,按要求在系统中审核报送。
(三)学校审核、公示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报送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汇总、复核,提交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文表彰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公示无异议的参评结果,按程序报请校领导审定;审批完成后印发表彰文件,统一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2026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助学金,2026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吴泽霖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另行通知。
四、申诉处理
学生对奖助学金、荣誉称号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院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诉。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审查后作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上级及学校相关制度,深刻领会政策导向和育人内涵,准确把握标准条件、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岗位责任,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严把控质量,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切实提升育人实效。
(二)加强培训,注重实效
各学院坚持务实高效、规范严谨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政策宣讲、学生动员与系统运维工作。面向评审工作人员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统一评审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工作口径,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工作时间节点,规范有序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及各类评奖评优工作。
(三)强化沟通,协同推进
1. 畅通工作交流渠道。学校建立评奖评优专项问题反馈群,集中梳理、统一答复各学院上报的业务难题。各学院及时梳理、响应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反馈沟通。
2. 协同做好奖金发放、安全教育等工作。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核对、确认个人信息,避免因银行卡等信息有误造成奖金发放失败;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金,做好防电诈等宣传教育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9月7日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各类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具体条件汇总》(评选办法全文见学生手册或校党委学工部(处)官网)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各类奖助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荣誉称号申报材料(中南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申请表、中南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中南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导生团队”登记表、中南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表、中南民族大学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本研国家奖助学金各类表格及相关工作要求
附件5:网上修改银行卡指南
(审核:刘君强 编辑:周金、曹帆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