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南民族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5-11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民大发〔2023〕26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民大202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申报“优秀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积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模范践行民族团结进步要求。

4.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文明修养和集体意识。

5.积极参加或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优秀毕业本科生

1.评选具体条件

1)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5%,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不少于两次,其中至少一次为“优秀学生奖学金”。

3)在校期间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或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评选前已落实毕业去向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非西部生源且毕业后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以及当年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原则上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无当学年度参评资格:

1)上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

3)上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免试学生除外)。

4)未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5)上学年存在课程不及格。

6)上学年休学、保留学籍。

3.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本科生”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评选具体条件

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当满足以下任一具体条件:

1)曾获得学校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3)到西部地区、基层(指县以下)就业

同等条件下,已落实毕业去向的研究生优先评选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无当学年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既往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在科研或社会实践中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5)有课程不及格或未按照培养计划要求执行的。

6)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

7)超过基本学制年限或处于延期毕业阶段的。

8)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的。

9)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

3.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26届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20%。

四、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11—5月15日)

申请“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下操作:

1.如实填写《中南民族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

2.登录“信息门户—学工—荣誉称号”系统,选择并提交“优秀毕业生”奖项申请,系统中须同步上传附件1电子版;

3.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评(5月16—5月26日)

各学院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中南民族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学院根据初评结果,在“信息门户—学工—荣誉称号”系统中审核并提交本单位拟推荐人选。

(三)学校审核(5月2765日)

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名单进行汇总与复核,并提交学校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发文表彰(66—6月11日)

学校将在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校领导审批。经审批通过后,对获奖学生予以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诉处理

学生如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诉。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小组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如学生对学院答复仍持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间内,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书面申诉。学生工作部(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并将处理意见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形成最终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学院。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评选活动引导2026届毕业生全面回顾总结在校期间的成长与收获。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体现评选工作的权威性和导向性。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中南民族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严格审核各类证明材料,确保所报材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三)注重典型选树。各学院要深入挖掘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强化宣传引领与朋辈带动,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评选活动的育人实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老师 67843069。


附件:

1.中南民族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中南民族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中南民族大学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