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范我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2026届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本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预科、研究生毕业生。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贷款毕业生名单核对
各学院对照《202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逐人核查信息,如发现名单遗漏、信息有误,或涉及学生提前毕业、转专业、降级、留级、出国、贷款金额不符等情况,须及时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重要时限:所有贷款毕业生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毕业确认,未按期完成确认的学生,将无法正常办理离校手续。
(二)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核实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右下方“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操作。务必保证个人手机号码准确有效,银行将通过该号码推送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信息有误的,可先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修改提交,再办理毕业确认。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客服热线:95593
(三)办理对象明确
1.须完成毕业确认:所有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包括毕业后继续升学、入伍期间正常毕业的学生,均须按要求办理毕业确认。
2.无需办理毕业确认:退学、休学、延长学制、未达到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办理毕业确认,但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与还款计划变更,避免影响个人征信及后续还款。
3.继续升学学生要求:毕业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学生,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向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就学信息与还款计划变更,继续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政策。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引导
各学院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通过专题活动、班级群、一对一提醒等方式,全面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明确学生还款责任与义务,讲清违约对个人信用记录的严重影响,引导学生恪守诚信、按时履约。
(二)履职尽责,做好还款提醒
各学院要建立贷款毕业生常态化联络机制,每年11月20日—12月20日集中还款期,要加大提醒力度,积极配合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查找失联学生,督促学生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三)规范流程,严格材料归档
学生完成系统毕业确认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后上交学院。学院留存一份备查,另一份按附件1名单顺序整理,于2026年5月29日前连同附件1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对提前毕业、退学、休学、留级、参军入伍等特殊情况学生,须在附件1备注栏注明,并第一时间指导学生完成生源地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四)精通政策,精准业务指导
各学院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助学贷款政策与操作规范,参照附件2操作指南,为毕业生提供全程业务指导,及时解答学生疑问,确保毕业确认工作不漏一人、不出差错。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周密安排、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我校202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5日
(审核:杨涛 编辑:曹帆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上传:曹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