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格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规范毕业生还款流程,维护学生个人征信权益,切实做好我校2026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各学院须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核对《2026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名册汇总表》学生信息,重点更新家庭住址、家庭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核心联络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正常联络。
逐人核查毕业生还款名册名单完整性,排查人员遗漏、信息错录,以及提前毕业、转专业、留级、休学、出国、退学、贷款金额不符等异动情况,发现问题须第一时间汇总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二、正常还款确认办理工作
助学贷款还款直接关系学生个人征信记录与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实现通知全覆盖、无遗漏,坚决杜绝因通知不到位导致学生逾期办理、征信受损、产生罚息等问题。
(一)集中办理安排
办理时间:5月19日—5月21日三天(9:00-12:00,14:00-17:00)
办理地点:学校南一门对面中国银行营业网点
(二)分类办理方式
结合政策调整及银行系统运行实际,本次还款协议实行线上线下分类办理:
1.合同编号为2021年及之前的毕业生,签订纸质还款协议;
2.合同编号2022年及之后的毕业生,通过中国银行APP线上签订还款协议;
3.同时持有两类合同编号的毕业生,须同步完成线上、线下协议签订。
各学院通知学生须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办理,确保操作无误、不漏环节。
(三)离校管理硬性要求
所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办结贷款还款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还款手续分为三类,学生须择一完成:签订正常还款协议、签订再贴息还款协议、提前结清全部贷款。
正常毕业且不继续攻读更高学位贷款毕业生,须签订正常还款协议或提前结清全部贷款。
三、再贴息还款确认办理工作
毕业后继续攻读本科、第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可申请办理贷款再贴息,再贴息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按以下要求分类办理:
1.办理时未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2021年及之前签订合同的贷款毕业生:先行签订纸质正常还款协议、再贴息还款协议,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再贴息协议正式生效;
﹡2022年及之后签订合同的贷款毕业生:先行在中国银行APP线上完成正常还款协议签约,待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按附件6流程线上提交材料、申请再贴息,经学校、银行两级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申请再贴息的学生,若未能在7月底前完成以上流程,自8月1日起需先按正常还款协议按期还款,待再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按政策享受后续贴息。
﹡同时持有两类合同的贷款毕业生,同步按对应要求完成办理。
办理时已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按照政策直接正常办理再贴息还款协议签订手续。
四、异动毕业生还款管理要求
1.延期毕业学生:延期毕业(含休学、留级、应征入伍)的,须在中国银行APP上传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的延期毕业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延期就学期间方可享受国家贴息政策,否则视为放弃贴息。学生毕业离校前须补签还款协议。
2.提前毕业、退学学生:须在离校前办结全部贷款还款手续,因个人未及时办理导致征信不良、产生罚息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1.材料报送:各学院须按时报送附件1《2026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名册汇总表、附件2《2026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异动情况统计表》及附件3《提前还款登记表》相关统计报,纸质版须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步报送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xszz@scuec.edu.cn。
2.全员通知:务必将本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办理流程传达到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办结手续。
3.诚信教育:结合本次还款工作开展征信及诚信还贷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履约责任与诚信意识。
六、补充事项
1.学校设立2个企业微信专项工作群:一是辅导员工作群,用于工作部署、答疑调度;二是毕业生咨询群,用于流程指导、问题解答。请各毕业班辅导员及时入群,并通知所有贷款毕业生于5月18日下班前完成入群。
2.在校办理助学贷款且因病休学的学生,须上传学院休学证明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银行审核通过后,休学期间方可享受国家贴息政策。
3.重点强调:签订还款协议(含再贴息协议)时,查看中国银行手机APP,大学期间办理了几笔贷款,就须签订几份还款协议,切勿遗漏!
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5日
(审核:杨涛 编辑:曹帆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上传:曹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