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将2025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信息核对工作
各学院认真核对、填写《2025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名册汇总表》中的学生信息,特别是家庭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及QQ等能联系到学生本人的信息。同时跟同学们一一核对统计名单是否有遗漏现象,或者有毕业生提前毕业、转专业(以当前所在学院上报)、留级、休学、出国、退学、实际贷款金额有误等情况,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及时将信息集中反馈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正常还款确认工作
还款工作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今年我校还款工作协议签订环节定于5月19日至21日上班时间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因通知不到位导致学生错过办理还款手续,会影响学生征信及承担高额罚息,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到现场办理。
因近几年还款政策不断调整,中国银行APP贷款系统模块处于完善中,还款协议签订工作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合同编号为2021年及之前的学生,签订纸质还款协议;合同编号为2022年及之后的学生通过中国银行APP线上签订还款协议;同时拥有两种编号的学生线上线下都需要签订还款协议)。这种模式存在工作量大、任务重、易出错等弊端,请各学院高度配合,严格按照还款工作安排完成此项工作。
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办理还款手续方可离校。还款手续包含签订正常还款协议、再贴息还款协议和提前还清所有贷款三项,学生必须三选一。正常毕业的贷款毕业生,如不继续攻读学位,选择签订正常还款协议,或者提前还清所有贷款。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还款确认工作
继续攻读学位(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第二学位学生)的贷款毕业生,由于经济情况等原因,不能在还款期内完成还款,可以通过学校向中国银行申请再贴息还款,签订再贴息还款协议,再贴息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特别强调: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如办理还款手续前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按照如下要求签订还款协议。一是合同编号为2021年及之前的同学,签订正常还款协议和再贴息还款协议纸质版,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将电子版发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将集中打印交给中国银行,再贴息还款协议正式生效;二是合同编号为2022年及之后的同学,先统一线上进行毕业确认,即线上签订正常还款协议。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第一时间按照附件6、附件7再贴息还款操作流程在中国银行APP上提交相关资料,线上签订再贴息还款协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中国银行复审合格,再贴息还款协议正式生效;三是拥有两类合同编号的同学,分别按照以上要求同时签订再贴息还款协议。
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如办理还款手续前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按照政策要求正常签订再贴息还款协议。
四、异动情况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签订工作注意事项
1、关于延迟半年毕业的贷款毕业生,正常办理还款手续;延迟半年以上毕业的贷款毕业生(含留级、参军入伍等),按照政策要求需在中国银行APP上提交院系盖章的延期毕业证明,高校初审、中国银行复审,审批通过后延期读书期间,国家贴息;延期毕业的学生毕业前,必须补签还款协议方可离校。
2、大学期间,提前毕业或者因各种原因导致退学的,须在离校前根据政策要求办理相应还款手续后方可离校,因未及时办理还款手续而影响到个人征信或者受到高额罚息,后果自负。
五、工作要求
1、报送方式:《2025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名册汇总表》及《2025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异动情况统计表》(统计留级、休学、出国、退学、提前毕业等特殊情况)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5月23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scuec.edu.cn),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上交。
2、将《通知》及时传达给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保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务必都办理好还款手续。
3、以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为契机,加强诚信还贷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贷款学生诚信还贷意识。
六、补充说明
1、为减轻学院负担,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我校建立了2个企业微信还款工作群:1群和2群。1群:2025届贷款毕业生还款工作辅导员群,请各位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尽快加入,今后有关还款工作细节将通过此群交流;2群:2025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学生群,咨询还款细节及具体操作流程等,请各位老师尽快通知相关学生务必于5月18日前加入该群。
2、大学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因病等原因中途休学,需在中国银行APP上提交院系盖章的休学证明、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校初审、中国银行复审,审批通过后方可享受休学期间国家贴息政策。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4日
(审核:杨涛 编辑:董浩烨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上传:董浩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