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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结合民族学学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组织及职责

1.各二级学科所在学院成立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学院二级学科的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院纪委书记、二级学科负责人等为成员,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及相当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不少于3人,组长由具有教授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指导博士生丰富经验的专家担任。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负责。

3.二级学科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前,对专业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做好试题保密;对参加考核考生的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

三、考核名单确认及考核考生要求

(一)确定考核名单

实行差额考核。根据总体生源情况,按照拟招生专业1:3的比例实行差额考核。学院通过电话提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并告知考核时间、方式、复试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确定考生是否参加考核。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民族学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包括少骨计划)具体如表1所示:

1  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

(二)考核考生要求

1.参加考核的考生符合英语免考要求,或在学校组织的英语统一测试中达到60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0分)及以上。

2.考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根据申请材料评价成绩按招生专业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综合考核的式和内容

(一)考核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英语听说能力考查(20%)、基础理论测试(笔试,占3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面试,科研成果、研究报告、实践技能考核等,占50%)等三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等材料,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3个小时。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心理健康、读博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核过程要求:考核过程要规范,考核全程录像录音。专业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考核材料保留备查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每位考生需缴纳考核100元

5.成绩计算:

英语听说能力考查、基础理论测试、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等三部分,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按比例计算得出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英语水平成绩×20%+基础理论成绩×30%+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成绩×50%。(考核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笔试

时间:5月6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

时间:5月7-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民族学各二级学科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评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普通计划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二级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调剂录取。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若二级学科专业某一研究方向没有上线考生或生源不足,可从该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科专业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中根据总评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不能满足需要,依照导师意愿,可在其它二级学科专业上线考生中调剂,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总评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然不能调剂录取到合适考生,该指标由一级学科决定调剂给其他一级学科专业,以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单列。考生不能在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4.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核成绩及入学资格。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各二级学科录取非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就业(不调档案)普通计划和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不能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7.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导师书面承诺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

招生考核录取方案、综合能力考核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部门和学院纪委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

     话:席老师,027-67843791

投诉、举报电话:黄老师,027-67842651  

、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民族学一级学科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及录取阶段工作,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和学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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